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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不留白 阳光检察促公正

2018-06-05 10:22:49 来源:

莆田荔城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侧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5日讯   近年来,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以强化执行监督、强化人权保障为主线,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扎实抓好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受到各方的肯定。

社区矫正检察显成效

“本月社区矫正人员名单已发贵院邮箱。”“这个月社区矫正人员名单核对情况发送你们邮箱了。”……每个月初,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电话都会响起。这是该院为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底数清与法院、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推进信息互联互通,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与及时性的举措。

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干警前往镇海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我们通过电话抽查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胡某某未保持定位手机畅通,请务必加强监管手段。”……为确保对社区矫正人员服刑情况明了,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开展日常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发现问题后及时与司法行政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沟通。

该院每年定期开展监外执行检察活动,运用定期走访、随机抽查、跟踪监督等手段,对辖区6个司法所的监外执行情况进行检察监督,确保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虚管的情况明原因清。

针对在社区矫正检察中发现的问题,该院通过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检察建议书的方式予以纠正。

2016年以来,共发出检察建议书2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对促进刑事执行有关部门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显著。

羁押必要性审查传温情

2017年4月,未成人袁某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因其系“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无监护条件”的三无人员,该院未检科将袁某安置在该院设立的未成年人企业观护基地。2017年5月,该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对袁某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但是,在观护基地期间,袁某再次实施了盗窃行为。2017年5月19日,袁某被批准逮捕。

2017年9月,该院刑事执行部门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过程中,对该案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在审查后认为袁某不适宜继续羁押,但是莆田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不再愿意接收袁某,导致袁某不具备有效监护条件。在与未检科进行充分沟通后,两个部门通力协作,最终与袁某父母所在地石狮市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异地委托监管”机制。由石狮市检察院重新为袁某委托了社工帮教,有针对性地对袁某开展心理测评、行为矫正等,终于使袁某顺利回归了家庭与社会。

该案最终被最高检评为“2017年度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这也是该院宽严相济,羁押必要性审查传温情的一个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