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南安法院强力惩戒失信行为

2018-06-07 11:27: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张法官,我欠的9.5万元及利息已全部还清,请把我的名字从黑名单中撤下来。”近日,被执行人陈某找到南安市法院执行局提出申请。法院核实情况后,根据相关规定,将陈某的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撤掉。

2016年初,陈某向南安市石井镇一家石材公司购买了板材,货款共计16.5万元。此后,陈某陆续付还该公司部分货款,但截至2017年2月底,陈某仍然欠款9.5万元。此后,陈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还款。2017年10月,该石材公司向南安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陈某应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付还原告剩余货款及利息,但陈某仍不还款。今年1月,南安法院执行局立案执行,但陈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陈某的银行账户,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继在南安法院官方微信、微博、政务外网,户外LED屏幕及媒体平台上曝光。陈某迫于压力,最终履行了还款义务。

近年来,南安法院深入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方法,联合市人大、政协及发改、公安、税务、水电等43个单位、部门,合力构建南安市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今年以来,通过微信、微博、政务外网等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52批次共计1377人,已有251名失信被执行自然人及29名失信被执行法定代表人因身份信息被锁定,在交通、信贷、出境等方面遇到困难而主动履约。

(林毅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