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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他人办假证 男子触法被判刑

2018-06-08 09:58: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8日讯   不凭借自己的聪明勤劳致富,却一门心思投机取巧,甚至迎合一些购假证人员的不法需求,帮助他人制假贩假,牟取暴利。近日,经上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015年上半年,胡某明知郑某(另案处理)在上杭县某小区房产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已抵押在银行,仍先后两次联系他人伪造该房的房产证两本和土地使用证一本提供给郑某,后郑某使用该伪造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向他人抵押借款,致他人利益受损,胡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7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伙同他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属共同犯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