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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检察院开展检察宣告获“点赞”

2018-06-19 09:15: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9日讯   近日,泉州市鲤城区检察院对吴明(化名)涉嫌故意伤害以及吴福(化名)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两起案件的相对不起诉决定,进行检察宣告。

宣告现场,除被不起诉人外,还邀请侦查人员、被害人、鲤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其间,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办理情况,当场宣告不起诉决定,并对决定原因进行释法说理,得到在场人员一致肯定。吴明还送上锦旗表示对处理结果的认同。

据了解,去年10月19日,吴明因其朋友杨某汽车的停车问题与吴福产生口角并引发打斗,造成吴福轻伤。而为发泄情绪,吴福又手持木棍、砖头等物将杨某的汽车砸坏。案发后,俩人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赔偿损失。

在经办案件的过程中,泉州市鲤城区检察院检察官考虑到本案因邻里纠纷引起,吴明、吴福是同社区居民,并且吴明为老年人犯罪,应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尊老、敬老、宽容”的司法理念,同时按照法律规定,两起案件均适用相对不起诉。经过调解,双方同意握手言和。

(记者 瞿凌 通讯员 林培铭 叶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