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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检察院打造特色未检品牌

2018-06-19 09:16: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未检人的青春“未”道

   今年5月4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刑事检察科获评福建第十五届“青年五四奖章集体”青年卫士团队荣誉称号,这是此次评选单位中福建检察系统里唯一一个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也是福州检察系统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集体。

福清未检人缘何能获此殊荣?今天,记者就带你品味福清未检人的青春“未”道。

品尝过苦涩

朗朗书声,墨迹飘香。校园,本是纯真、美好的代名词。然而,校园欺凌的现象却时有发生。

年仅16岁的大鹏(化名)初中辍学当学徒,凭借自己身高体壮,当起了“校园霸王”,他伙同年仅14岁的小崔(化名)通过搜身、威胁、辱骂、殴打等手段抢走多名在校生财物。最终,福清市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大鹏、小崔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从重处罚。

轻轻合上厚厚卷宗的扉页,这一刻,检察官的心里犹如喝了杯苦涩的咖啡,思绪泉涌。当同窗打闹变质成语言侮辱和肢体伤害,当本应互帮互助的同龄人成为嘲讽、奚落、恐吓、殴打自己的侵害者,校园欺凌,已成为校园金色阳光里一抹令人忧虑的灰色。

近年来,针对“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福清市检察院未检科专门开展以“预防校园暴力”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用真实的案例警示青少年把握好自己的人生道路:明辨是非,不做残暴的侵害者;遇事有谋,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依法维权,不做懦弱的受害者。

品尝过酸楚

家,于我们而言是温馨的港湾,但对于15岁的小凡(化名)而言则是噩梦开始的地方。去年10月,小凡的母亲加班回到家中当场撞见小凡被继父周某性侵的一幕,这距离小凡第一次被继父性侵已过去了一年半。

在接过案卷的那一刻,检察官的心涌起了阵阵酸楚,无法想象年幼的女孩长期遭受精神折磨、肉体伤害双重打击的无助和痛苦。为尽快帮助小凡走出阴霾,检察官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凡进行心理干预,同时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并申请了法律援助。

该案是典型的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性侵被监护人案件,检察官除了依法追究周某的刑事责任外,为防止小凡遭受“二次伤害”,出庭支持小凡母亲起诉申请撤销周某监护权。最终,法院以犯强奸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撤销了周某的监护人资格。

目前,福清市检察院共向20余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邀请心理专家开展心理疏导145人次。品尝过香甜

在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苏(化名)、小启(化名)盗窃案中,检察官依法对俩人向法院发出适用非监禁刑处罚的量刑建议。以帮扶和挽救为目的,把小苏、小启送到“阳光就业”帮教基地,让他们学一技之长,对他们进行心理矫治,让涉罪未成年人一步步回归正途。

福清未检人融情于法,倾爱尽责。在繁冗的卷宗中,努力复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路历程,不放过每一处有可能拨正他们人生航向的线索。在检察官的努力下,一大批因无知或冲动犯罪而陷入困境的孩子得以回归社会、长大成才,千万个受到伤害的家庭找回了幸福安宁。每每此时,检察官的心里香甜如蜜,因为“初心”有了回报。

2013年以来,福清市检察院陆续与爱心企业共建未成年人非羁押诉讼帮教暨“阳光就业”帮教基地,至今,已安排36名涉罪未成年人入驻。此外,还联合福州第二技师学院联合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共为43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办技能培训,帮助“迷途羔羊”顺利回归社会。

今年2月份,福清市检察院被上级院指定为福州地区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试点基层院。该院也以此契机,设立了全省首家驻看守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办理了试点工作以来省内首例撤销未成年被害人监护人资格案件。福清检察院将继续抓住机遇,培育亮点,打造福清特色的未检品牌。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石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