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龙岩警方鼓励举报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线索

2018-06-20 09:09: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0日讯  日前,龙岩市公安局召开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公布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举报方式,呼吁全民参与到打击整治举报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据悉,为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通告》,明确规定:6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

对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将逐件查办,逐件反馈,并为举报人保守秘密;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予以奖励。群众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拨打市联席办举报电话:0597-3222037、05973222860,举报信可邮寄到龙岩市龙岩大道118号龙岩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全市各地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同步接受群众举报。

(龙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