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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不还惹纠纷 法官调解分期还

2018-06-20 10:55: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0日讯  “你们法院实在太有效率了,我昨天才起诉,今天就拿到调解书了。有了法律的保护,我再也不怕拿不回自己的养老钱了。”近日,在德化县人民法院调解室里,年逾花甲的陈某希拿着《民事调解书》,对张法官感激地说。

原来,陈某财向陈某希借款1万元,陈某希因其是自己女儿的工友便放心借出这笔款项。借款之时,双方口头约定借款期限1个月。借款期满后,陈某希几经催讨,陈某财均以各种理由推托,甚至不接电话。近日,陈某希一怒之下将陈某财诉至德化法院。

“我们律师服务工作站的徐律师已经和陈某财联系过了,你们下午一起来我们法院的律师服务工作站,我们给你们做调解工作。”立案第二天,张法官打电话通知陈某希到法院调解。

“今天就能解决吗?我昨天才去立的案……”接到电话后,陈某希满是怀疑。听了张法官解释后,陈某希当天下午就来到了法院。

“当初,你说你要经商找我借钱,我就借钱给你了。你都在县城买房子了,怎么可以不还钱!这不是‘老赖’吗?”陈某希愤怒的声音在工作站的调解室内响起。

陈某财摆摆手,无奈地说:“不是不还,是我现在经济困难,都是租房住的,让我分3个月还清这笔借款,好吗”。

“不好!”

……

陈某希、陈某财在调解室内的争论一声高过一声,陈某希不予转圜,坚决不同意陈某财分期还款的意见。见此情况,张法官与徐律师分别给陈某希、陈某财做思想工作。

最后,陈某希与陈某财在张法官及徐律师的调解下,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协议——陈某希同意陈某财分期偿还借款,陈某财则分两个月还清借款。

调解有门道

陈某希诉陈某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是德化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所调解案件之一。为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该院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发文成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此后,德化县三所律师事务所委派一名律师作为联络员入驻服务站,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让调解更高效。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黄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