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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法院召开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大会

2018-06-26 11:11: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6日讯  6月22日上午,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南安市人民法院在大审判庭召开打击毒品宣判大会,依法集中宣判了一批涉毒犯罪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对6名被告人依法公开宣判,并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远程视频连线,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等平台同步网上直播。

被告人颜某贩卖毒品一案中,2018年1月28日下午,黄某胜联系颜某购买氯胺酮(俗称“K粉”),并用微信转账支付毒资人民币4200元。根据约定,当日下午5时许,颜某到泉州市鲤城区某小区门口,进入黄某胜停在该处的轿车内,将6包合计净重3.92克的氯胺酮拿给黄某胜,后被南安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被告人颜某居住处查获2包净重11.56克的氯胺酮、电子秤一个、吸管一包及一些透明塑料封口袋。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颜某的亲属自愿代其向法院预交罚金人民币3000元、退还违法所得人民币4200元。南安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颜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

当天的宣判大会上,被告人刘某远、陈某也因贩卖毒品获刑,刘某远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均没收违法所得。此外,被告人黄某辉、李某明、卓某作犯容留他人吸毒罪,黄某辉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李某明、卓某作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洪爱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