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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8年6月29日公告

2018-06-29 11:52: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8年6月19日,我队海口边防所在福清市宏路高速路口执勤检查时,查扣一部车牌为“赣AA8218”的改装水泥罐车,车内装有成品油28.55吨,现场查获车上涉案人员2名。因上述改装水泥罐车及成品油原主不明确,请“赣AA8218”改装水泥罐车所有人及该批成品油所有人带齐手续在本公告发起六个月内到福清市公安边防大队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未到我队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福清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8年6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鸭先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06月27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罗志煌

联系电话:18506980816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北山新村D区5幢8号

福建省鸭先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罗志煌

组员:罗志强、罗域文

2018年6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和宇远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本公司将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联系人:陈应通

联系电话:18606995899

联系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红峰村(原农科所地块)

福建和宇远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应通 副组长:郑明州

2018年6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市兴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刘文伟

清算组成员:刘真真

联系人:刘文伟

联系电话:18659099029

泉州市兴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6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红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6月2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平妹 联系电话:18960818489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大甲镇大甲工业集中区

福建红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平妹 组员:高宏

2018年6月29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鲜莓仔饮品店不慎遗失由惠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02月0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21MA2XYWWR8Y,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惠安县鲜莓仔饮品店

2018年6月29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鲜莓仔饮品店不慎遗失由惠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02月2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壹份,许可证编号:JY23505210014691,现声明该许可证副本作废。

惠安县鲜莓仔饮品店

2018年6月29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海鲜味海产干品店不慎遗失福建省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09月08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 350521600383305,现声明作废。

惠安县海鲜味海产干品店

2018年6月29日

詹玉英、詹玉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诉被告詹玉英、詹玉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102民初3002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9日

福建省政诚宇洋劳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邱家宝诉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咨询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2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9日

郑达杭、林小云: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郑达杭、林小云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125民初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9日

张仁夏:

本院受理原告林丽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23民初1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9日

黄巧燕:

本院受理原告林奶弄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18)闽0902民初16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焦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9日

柯立泉、王金芳:

原告黄友峰及被告柯立泉、王金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721民初170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院判决:柯立泉、王金芳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黄友峰借款本金400000元及利息(其中一笔200000元的利息按月利率2%从2017年8月6日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别一笔200000元的利息按月利率1%从2017年3月23日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9日

柯立泉、王金芳:

原告叶素玉与被告柯立泉、王金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721民初168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院判决:一、柯立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叶素玉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1月15日按年利率6%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驳回叶素玉的其他诉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9日

李雪芳:

本院受理原告林秀清诉被告李雪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82民初52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9日

李秀莺:

本院受理原告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秀莺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82民初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李秀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代偿款64032.53元,并支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其中17696.43元从2014年12月23日起算;10745.5元从2015年3月24日起算;16070.98元从2015年6月24日起算;10990.23元从2015年10月30日起算;13927.39元从2016年3月14日起,均计至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9日

李晓慧:

本院对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阳光花园支行与被告李晓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1、李晓慧偿还原告借款618666.88元及利息;2、李晓慧赔偿原告律师费12032元;3、李晓慧未按上述期限偿还债务,原告有权要求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李晓慧提供低押的单元房及地下室车位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本判决第一、二项的债务。因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2018)闽0182民初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9日

邹长魁、陈: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邹长魁、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诉求:1、被告邹长魁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人民币,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含罚息、复利)直至还款之日(计至2017年8月20日尚欠利息14743.66元);2、被告陈作为邹长魁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本案全部受理费、公告费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上述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82民初1545号民事起诉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答辩、不出庭,本院将视为你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并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9日

邹志强、邹昱: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邹志强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含罚息、复利)直至还款之日(计至2017年7月20日尚欠利息6109.75元);2、判令被告邹昱作为邹志强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判令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故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9日

何永生:

本院受理原告朱碧珍诉何永生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角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海市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9日

遗失声明

李贤雄与邓丽超(持证人:邓丽超,结婚证字号:(2004)日结证字第00001652号)结婚证一本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2018年6月29日

遗失声明

李高婷与黄天顺(持证人:李高婷、持证人:黄天顺,结婚证字号:闽航结字第010403729号)结婚证两本均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2018年6月29日

黄梅元、沈彩霞夫妇:

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理你们违反规定生育一案,因你们外出,至今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杭计生征决字[2018]第108-77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被征收人:

姓名(男)黄梅元 出生年月日1977年7月14日 民族 汉 职业农 单位南阳镇下车村 住址下车村 公民身份号码352624197707143716。

姓名(女)沈彩霞出生年月日1981年5月26日民族汉 职业农 单位连城县新泉镇西村住址下车村 公民身份号码352627198105264127。

经调查核实,你(们)有如下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

你们于2011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夫妇双方均属于初婚,于2011年9月生育第一个孩子,性别女,取名黄雨欣;于2013年12月生育第二个孩子,性别男,取名黄禹荣;于2016年7月16日政策外生育第三个孩子,性别女,取名黄晨馨。你们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属多生育一个子女。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柒万贰仟叁佰零柒元整(¥:72307)。请于收到本决定书后三十日内主动到南阳镇人民政府缴纳。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一个月内书面依法申请分期缴纳。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2‰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杭县人民政府或龙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上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