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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法院公开宣判5起典型涉毒案件

2018-07-02 10:06: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02日讯  6月26日,为了进一步宣传全民禁毒理念,永春县法院选取5起典型涉毒案件公开宣判,并邀请16名政协委员旁听。本次宣判中,周某、潘某柏、王某强、吕某盛、叶某荣5名被告人分别因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6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旁听政协委员表示,在“国际禁毒日”当天公开宣判涉毒案件很有教育意义,永春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大力开展禁毒法治宣传值得肯定。

据悉,周某、潘某柏、王某强分别将不同重量的“冰毒”贩卖给他人。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潘某柏、王某强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潘某柏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王某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此外,吕某盛、叶某荣分别在自己的家中、租房内,提供场所给他人吸食“冰毒”。法院审理后认为,吕某盛、叶某荣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吕某盛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叶某荣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陈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