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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法院集中宣判两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2018-07-02 10:43: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日讯  6月27日,南靖法院依法对两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分别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建、林某珠有期徒刑3年8个月和3年5个月,何某美、汪某龙等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1个月至拘役不等,并处罚金。

此次集中宣判的两起诈骗案件,均系通过虚拟网络电话平台随机拨打台湾居民电话,假冒中国台湾地区年轻女子等虚假身份与台湾男性被害人聊天谈感情的手法,骗取对方信任后实施诈骗。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建、林某珠、何某美、汪某龙等1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拨打电话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序,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近3年来,南靖法院共审结118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判处198名被告人,其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42人。

(魏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