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制毒厂开工四天 警方出击一锅端

2018-07-05 10:21: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5日讯   将制毒厂藏在僻静的农场,就可以瞒天过海吗?曹某枫等人的“如意算盘”才打4天,就被民警一锅端。现场查扣了制毒原材料麻黄碱600多千克,及时消除了毒品蔓延的隐患。最终,该案由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已判决生效,共有15人获刑。

僻静农场变成制毒厂

罗溪镇位于泉州市北端,多山多树,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然而,就在这绿水青山的僻静处,却有“暗流”涌动。2016年2月,曹某枫与肖某生从长汀县来到罗溪镇,专程查看赖某利位于该镇某村的偏僻农场,准备干一番“大事业”。

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眼里看不见风景,而是看重农场边人烟稀少、树林茂密、交通相对不便。最终,二人商定合伙在该农场生产制毒原料麻黄碱(俗称“麻黄素”)。

在分工上,由曹某枫负责出资购买生产麻黄碱的原料及联系制麻黄碱师傅,肖某生负责租赁场地及现场管理生产,并约定生产出的麻黄碱,曹某枫占85%份额、肖某生占15%份额。此外,曹某枫以每消耗一吨制作麻黄碱原料,支付6.5万元的价格,将生产麻黄碱承包给罗某旺,由其负责技术及招募技术师傅和工人。

细节敲定完毕,曹某枫先后支付肖某生17万元,让罗某旺与肖某生联系购置生产设备等工具。肖某生向赖某利租赁农场用于生产麻黄碱,并与罗某旺从化工商店购买用于生产麻黄碱工具设备,运回农场安装。其间,肖某生还购买了一部小货车,雇佣林某茂驾驶小货车接送制毒人员及运载、装卸制毒原料等,又雇佣赖某利为制麻黄碱工人煮饭。

一切就绪后“开工”

制作麻黄碱不像生产种蔬菜或者养猪,制作工人如何聘请尤为重要,为此,罗某旺他以每消耗一吨制作麻黄碱原料,支付2万元的价格,雇佣制麻黄碱师傅蔡某桃,并雇佣罗某清、钟某松等8人为制麻黄碱工人。

2016年4月6日至9日,这些工人陆续从龙岩市乘车到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再由肖某生安排林某茂分别驾驶小货车等车辆将他们从马甲镇区接到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