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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相济解心结 邻里纠纷终化解

2018-07-06 10:50: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楼上渗水不配合维修,楼下要求断水讨说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5日讯  搬了新家,本是件开心的事,但家住福州市晋安区的王某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刚入住新家,就屡屡遭遇楼上漏水,王某苦不堪言,多次上楼要求屋主整改,都不见好转。王某还因此事与邻居闹得十分不愉快。

楼上漏水引纠纷

不久前,王某把家搬到晋安区连辉新村,可是没几天就发觉屋里客厅天花板总是发潮,后来甚至开始渗水。王某找到楼上的户主张某后才知道,原来张某在装修的过程中没有做好下水管防水措施,导致楼下的房顶遭了殃。

王某让张某尽快把下水管修好,张某答应尽快处理。可没多久,王某家的客厅天花板又开始渗水。王某再次上楼,发现住户已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原来,张某为了尽快把房子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只是简单实施了一些防护措施,导致下水管依旧漏水。

这下可把王某气坏了,他冲到楼上要求承租人停止用水。但由于言语不和,王某与承租人发生了争执,承租人要求户主张某退还房屋租金,不再租房了。于是,王张两家的矛盾开始激化。

说法释理促调解

晋安区象园司法所接到调解申请后,安排调解员跟陈所长来到连辉新村。调解员查看现场后,告诉当事人:“要查看漏水点,需要砸开地砖和墙面,查看管道情况。”但想到要砸墙,张某不太能接受;而王某深受漏水之苦,张某还不配合,心里也非常不舒服。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

见此情景,调解人员向双方讲述了相关法律知识。漏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能直接找到漏水点,另一种是漏水点不明确的。第一种情况:漏水点在谁家找到,就由谁家负责费用。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有关相邻权的条款,应由楼上住户承担全部维修责任。楼上住户如果不承担维修责任,楼下可向法院起诉,楼上将承担败诉后果。然而,实践中难以解决的正是在漏水点不明确的情况,此时非常需要楼上楼下邻里的配合。在楼上需要配合楼下时,可以事先约定,费用先由楼下承担,一旦查明漏水是楼上的责任,可要求楼上最终承担费用,反之由楼下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