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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尚智:为群众服务是我的福气

2018-07-09 10:06: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来自青铜峡市司法局大坝司法所的报道

 

群众为李尚智(右二)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李尚智与司法所同事商量调解方案。

 

 

李尚智(右一)为群众办理业务。

 

 

 

 

 

多少次被人误解误伤,受过多少委屈默默流过多少泪……只要看到当事人冰释前嫌握在一起的手,李尚智便将这酸楚化作欣慰笑容……

去年10月,60岁的李尚智退休后,又被青铜峡市司法局大坝司法所返聘回来做调解工作。这个老所长退休不退岗,依然热心满满为群众服务。

30多年来,李尚智先后调解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2960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97件;他把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和自己的一片真情送到辖区群众心中。他是一位关键时刻敢于挺身捍卫法律尊严,以“为群众服务是我的福气”为座右铭的司法行政人。

“虽然退休了,想想还能为群众做点事情,还能发挥点余热是很幸福的,虽然受过很多委屈,但依然坚持着,归根结底还是太爱这份工作了。”7月2日,李尚智坦言。

眼前的李尚智十分清瘦,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说起和群众打交道的故事,他还是很动情,眼里总是泛着泪花。

“我一定会把这件事处理好”

青铜峡市大坝镇属城乡企接合部,居住着4.9万多来自20多个省、市、区的群众,历来社情复杂,素有三多,即:老居民多、流动人口多、矛盾纠纷发生多。

“乡亲们,请冷静下来,我一定会把这件事处理好,如果这样冲动闹事,将会造成严重后果,后悔莫及!”在纠纷现场,李尚智扯开嗓子喊。2015年5月,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高闸村的郑某在大坝电厂附近某煤场打工意外死亡,死者亲属在煤场聚集三十多人,声称若不赔偿200万元,绝不安葬死者遗体,一场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接到当事人的求助电话后,时任司法所长的李尚智带领工作人员立刻驱车赶往现场,拦住人群。

郑某的亲属是大坝镇人,他们见李尚智如此着急诚恳,激动的情绪渐渐平息了下来,三十多人被劝回了。李尚智趁热打铁,展开调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6天5夜的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91万元的赔偿协议,化解了矛盾。

当地村民们回忆时说:“不是李所长及时赶到,不知道要流多少血,伤多少人呀。”

“伤没有白负,血没有白流”

在调解纠纷、平息事端的过程中,时常会危及自己的人身安全。李尚智常常遭遇这样的事情。“这也是我心中的痛,但每每看到好的调解结果,我也就不再伤心了……”提起被误伤的事情,李尚智说他已经记不清多少次了。

2013年4月2日,因78亩鱼池归属权问题,大坝镇上滩村21户村民发生纠纷,为争夺鱼池,21户126人发生厮打。李尚智闻讯赶到现场调解,这时两方已开始撕扯,李尚志不顾个人安危,冲入人群,用身体堵住、分开两方村民。当时场面已经失控,李尚智突然感到脑子嗡的一声,被什么东西击中了头部,顿时血流如注,他眼前一黑,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村民们见误伤了李尚智,立即停止了厮打。当李尚智在医院醒来时,听说厮打已经平息,没有人员伤亡,心中有一种难以言表的慰藉,尽管他头部有十多公分的创伤,缝了十针,但矛盾纠纷平息了,李尚智就觉得自己的伤没有白负,血没有白流。

第二天,李尚智带着伤继续调解着纠纷。

“亲人躲我,你却为我排忧”

“出来后亲人们都躲着我,你却为我排忧解难,我今后如不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再也没脸见你呀。”芦某流着泪拉着李尚智的手说。

多年来,李尚智把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当成自己的亲人,用一颗真诚的心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大坝镇陈俊村一组的芦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9年,妻子一气之下与他离婚,带着孩子离家出走。2013年4月,芦某刑满释放回家后,发现家中果园正值盛果期却因旁边加油站的污染而不挂果,生活无着落,他多次找加油站要求赔偿无果,于是杨言要上访。李尚智得知情况后,立即赶到芦某家做说服稳控工作,随后多次走吴忠、跑银川,联系加油站负责人调解果园污染问题,最终,加油站赔偿芦某6700元。

李尚智有着一颗善良的心,辖区受过他帮助的群众每次提起他总是会竖起大拇指。

“拳头课”——打官司算账法

“在情绪激动时伸出去的不是拳头,而是钱,是一年多的收入。”每次调解中,李尚智都这样给村民算账。在多年的调解工作中,李尚智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调解经,即“拳头课”——打官司算账法,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5年6月,村民张某与李某为田埂地界发生纠纷,张某认为李某多占了一分地,李某不承认,并强行将田埂移至李某地界,因此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张某情绪激动,一拳打在李某鼻梁骨上,导致李某鼻梁骨骨折,最终调解赔付李某住院治疗等费用1.2万元。李尚智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充分利用“拳头课”——打官司算账法告知张某,他不仅要赔付各种费用,一旦受害人起诉,还要花费代理费、诉讼费等,对于一个普通农民来说,这将会是一笔巨大的费用,会给家庭带来极大损失。

李尚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使张某明白动手打架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只有用法律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多年来,李尚智为基层上法治课1580余期,他还自编并印制“六五”、“七五”普法法律条例漫画1.5万册下发群众,利用身边的案例编排、参演《回家过年》《都是田埂惹的祸》法治微电影两部,让大家在生活、生产中不忘学法、知法、懂法,有事不忘用法律来维护人身、财产安全。因为独特的普法宣传,李尚智被群众称为“李普法”、“李司法”。

情法抉择不徇私

在调解纠纷过程中,李尚智事事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理。李尚智的亲戚李某在公路旁建房,超出审批标准,占用道路半米多,土地所在拆除违章建筑时,李某与土地所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土地所找到李尚智申请调解,随即李尚智到现场,给李某讲解《土地管理法》,要求他退出违占土地。可不管他怎样做工作,李某就是不愿将墙体拆除。李某的妻子流着泪对李尚智说:“叔,墙已砌成这样了,花了不少钱,您就网开一面吧,我们建这房子不容易啊。”僵持了一天,眼看李某不为所动,李尚智便操起铁锹朝墙上砸去,一米多高的墙倒下了,硬是将李某多占的路面腾了出来。事后,亲戚都说:“李尚智是六亲不认。”可群众却说:“他是不徇私情的好司法。”从此,李某夫妇将李尚智视为仇人。为消除李某一家对他的误解,李尚智后来多次到李家做工作,说情与法的关系。当他得知李某想养鸡,贷款需要公务员担保时,主动联系为他担保,并为鸡的销路跑前跑后。深深的隔阂,经李尚智耐心工作和诚恳帮助,终于化干戈为玉帛。

有人说:“人民调解工作就是和稀泥,是搅拌机,是两面脸。”但李尚智却对人民调解工作有着全新的理解,他的理念是:用亲情去调和,用事实来搅拌,用法律和道德做脸面,才是真正的法律践行者、捍卫者。30多年的调解工作中,李尚智一直坚守这个信念,维护着法律的尊严。

【荣誉档案】

李尚智曾荣获司法部“模范人民调解员”、自治区人民政府“百名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人物”,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吴忠、青铜峡“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工作者”、“道德模范”、优秀共产党员、“普法先进个人”、“2000-2016年荣立公务员三等功”等荣誉53次。

 

 

记者:涂文进、刘志雄、张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