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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

2018-07-10 09:43: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0日讯   近日,浦城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查获被猎杀的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野生白鹭和灰鹭共376只,缴获高压气枪一把,射弹500余发,抓获孙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7月3日上午,浦城县公安局仙阳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对夫妻经常驾驶一辆灰色奇瑞轿车四处捕猎鸟类。接警后,民警通过大数据运用,掌握到该车将前往邵武。民警立即赶往浦城县临江镇高速口进行布控,于当天下午15时许将该车拦获,当场在车厢内,查获214只野生鹭鸟尸体,其中白鹭170只,灰鹭44只。同时在车上查获高压气枪一支,子弹五百余发,抓获孙某某、王某、蒋某3名犯罪嫌疑人。7月4日,浦城警方又在3人的家中和餐馆等处冰柜内搜查出162只冰冻野生鹭鸟。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其中孙某负责开车和销售,蒋某负责猎捕,王某负责收拾处理猎物。3人利用鹭鸟群居繁殖期,于6月初开始,在邵武市、建阳区、浦城县等地鹭鸟繁殖地用捕鸟网、气枪猎捕白鹭、灰鹭,大批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被猎杀。

据了解,野生白鹭、灰鹭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栖息在海拔1000米丛林山区,以水种生物为食,包括鱼、虾、蟹、蛙以及泥鳅、昆虫等,常在树林灌丛、稻田、池塘等觅食、筑巢。5月至7月正值鹭鸟繁殖期,白鹭、灰鹭等成群在栖息地筑巢。

目前,孙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丁晨 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