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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账户里的钱去哪了

2018-07-17 11:22: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在房地产公司工作的两名男子伪造公章仿签名,瞄准没办法买房的外地人行骗。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7日讯   按照政策要求,在泉州购房办理按揭贷款时,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有群众想买房,却一时不符合条件,这怎么办?在泉州某房地产公司工作的李某和骆某对此动起了歪脑筋。俩人伪造材料帮助客户办理社保开户和缴费,并伪造泉州社保中心印章,趁机行骗。

日前,经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和骆某一审分别被判刑。

房产公司“代办”社保

被骗市民愤而报警

“一查出来都懵了,一万多元呢!”说起2016年7月的事情,巫女士仍感到十分气愤。她介绍,那时她刚好到泉州市社保中心查询社保账户,准备续缴社保金时,发现自己的社保账户上只有登记,但从开户后一直没有缴交社保金。感觉不对劲的她,立即向警方报案。

据巫女士介绍,2014年,她想买下泉州某房地产开发的一套房子。户型、楼层都挺满意,但在售楼部准备购房时,却发现按照政策,她无法办理按揭贷款。

“那名售楼人员称,能帮我办理正规社保手续,其中需要缴纳15600元的费用,用于办证和缴纳一年的社保金额。”巫女士回忆说。为能顺利买房,她选择相信售楼人员说的话,立即缴交相关费用,并在一星期后拿到了社保材料,果真成功办理了贷款。

然而,本应缴交在账户中的15600元究竟去了哪里,巫女士也想不明白。因为自从办理贷款后,她也再没查过账户。

警方接到此案后,发现与巫女士同样遭遇的还有祝先生。经进一步调查,线索指向在某房地产公司工作的李某和骆某,民警迅速将二人抓获,二人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伪造印章模仿签名

私吞购房者“社保金”

谁能想到,国家出台的政策,在竟然李某、骆某二人眼里成了牟利的工具。

二人如何串通一气还要从2012年说起。当年,骆某到泉州某房地产公司应聘业务员,李某系该公司的老板。然而,李某并没有起到一个管理者的带头、监管作用,反而以每单500至1200的抽成作为报酬,将代办社保的信息告诉骆某。得知情况的骆某又把这一“好处”告诉在某售楼部上班的陈某,以便寻找“客户”资源。

当年9月,陈某以5000元的价格与骆某达成协议,将客户的身份信息由骆某转交李某代办社保资料以及缴交社保金。一个星期后,李某果然把社保证、缴费税票等交给陈某。此后,陈某又陆续介绍了多名客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