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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8年7月25日公告

2018-07-25 11:25: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8年7月5日00时50分,我支队执勤官兵湄洲湾内洋屿西侧附近海域(北纬25°11′.39,东经118°58′.60)查获的一艘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成品油船舶(钢质,黑色外壳,外壳“未涂刷船名船号”,驾驶台1层结构,船长约21米,宽约4米)及船载成品油一批。查获时,船上无船员,在该船上未发现该船任何相关船舶资料及船载成品油的任何手续。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批柴油货主及船主携有效证件 到我支队认领,逾期我支队将依法进行处理。

福建省海警第二支队

2018年7月25日

认领公告

2018年05月12日19时36分,支队执勤官兵在乌丘屿偏东南约20海里附近海域(北纬24°54.560′,东经119°48.280′)查获1艘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船舶(船长约39米,宽约6.55米,驾驶台左侧涂刷“浙江路桥625”)及船载成品油一批。查获时,在该船上未发现该船任何相关船舶资料及船载成品油的任何手续。案发后,经办案人员多方调查,仍无法查清该涉案船舶的相关情况。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二个月之内,请该船舶合法所有人到我支队认领,逾期我支队将依法进行处置。

福建省海警第二支队

2018年7月25日

认领公告

2018年07月02日15时许,狮东边防派出所根据工作关系提供的线索,在泉港区界山镇狮东村沿海大通道路段查获一部车牌号为闽CF6B65金杯牌改装油罐面包车,经查,悬挂闽CF6B65车辆内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2.11吨,因上述的车辆及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到泉州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局狮东边防派出所

2018年7月25日

认领公告

2018年07月05日17时许,狮东边防派出所根据工作关系提供的线索,在泉港区界山镇东凉村路口附近查获一部车牌号为闽C91DV2金杯牌改装油罐面包车,经查,悬挂闽C91DV2车辆内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2.2吨,因上述的车辆及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到泉州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局狮东边防派出所

2018年7月25日

认领公告

2018年07月05日19时15分许,狮东边防派出所根据工作关系提供的线索,在泉港区界山镇沿海大通道下朱村路段查获一部车牌号为沪C5D2G6福田牌改装油罐面包车,经查,悬挂沪C5D2G6车辆内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2.03吨,因上述的车辆及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到泉州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局狮东边防派出所

2018年7月25日

认领公告

2018年07月08日05时许,泉港边防大队组织沙格边防派出所在泉港区南铺镇沙格村澳口查获一艘三无改装油罐船(空船,船长约15米,宽约3米,船深约2.5米,马力约120匹,吨位约25吨,船身颜色:蓝色)现在未发现其他人员,后泉港边防大队移交狮东边防派出所办理。因上述的三无改装油罐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到泉州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局狮东边防派出所

2018年7月25日

认领公告

2018年07月10日03时40分许,狮东边防派出所根据泉州边防支队司令部缉私专班提供的线索,在泉港区界山镇沿海大通道东凉村路段查获一部车牌号为鄂AE7519依维柯牌改装油罐车,经查,悬挂鄂AE7519车辆内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4.04吨,因上述的车辆及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到泉州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局狮东边防派出所

2018年7月25日

认领公告

2018年07月11日12时15分许,狮东边防派出所根据工作关系提供的线索,在泉港区界山镇沿海大通道狮东村路段查获一部车牌号为闽C16EG0江淮牌改装油罐面包车,经查,悬挂C16EG0车辆内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2.08吨,因上述的车辆及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到泉州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局狮东边防派出所

2018年7月25日

认领公告

2018年07月17日02时许,狮东边防派出所根据泉州边防支队司令部缉私专班提供的线索,在泉港区界山镇沿海大通道东凉村路段查获5部改装油罐车(闽DJ3B93,闽C61LU6,闽C79GZ2,闽C70NY6,无牌)现场未发现其他可疑人员,经查,悬挂闽DJ3B93车辆内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1.15吨,闽C61LU6车辆内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1吨,闽C79GZ2车辆内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2.12吨,闽C70NY6车辆内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0.95吨,无牌车辆内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2.12吨,因上述的车辆及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到泉州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局狮东边防派出所

2018年7月25日

认领公告

2018年07月20日12时12分许,狮东边防派出所根据工作关系提供的线索,在泉港区界山镇沿海大通道狮东村路口附近查获一部车牌号为闽C21FS5改装油罐车,经查,悬挂C21FS5车辆内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1.96吨,因上述的车辆及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到泉州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局狮东边防派出所

2018年7月25日

认领公告

2018年7月15日0时40分许,我支队在连江县敖江镇文新村敖江岸边查获一辆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成品油的改装油罐车(车牌:闽H18369),经测量,该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25.32吨。因上述查扣的成品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照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海警第二支队范羽不慎遗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编号:公现役字第0467170号;发证机关:武警福建边防总队;出生年月:1980.10),特此声明遗失。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本人孙志高,男,工作单位: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2018年7月19日晚遗失身份证(证件号:35210119770604081X)、机动车驾驶证、法院工作证(证件号:104072)、法院执行公务证(证件号:35010350)。特此声明。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陈克新遗失户口迁移证,号码为甘迁字第00262200,声明作废!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惠安金源建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05年6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注册码:3505212360256,现声明作废。

惠安金源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惠安金源建材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章文:惠安金源建材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惠安金源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瓯市华运物流有限公司2018年7月23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蔡连胜 清算组成员:蔡连进 陈兴富

联系人:蔡连胜 联系电话: 13305994366

建瓯市华运物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绿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3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5075046548F),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绿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商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1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2579294211F),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商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乐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09月09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份,电子序列号:10015100430384,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乐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洁安白蚁防治工程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将乐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09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428MA2XW8UK1G,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洁安白蚁防治工程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恒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恒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华臻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法人章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华臻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华臻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2018年5月21日颁发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940008036201,编号3910-02519693,法人:杨伟伟,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万达支行,账号:13440201040006720)。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华臻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北京恒昌惠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涵江三农分公司不慎丢失莆田市涵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壹份,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为10015100444914,现声明作废。

北京恒昌惠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涵江三农分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大明龙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开户许可证一本,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014000857901,账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大明龙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国平,开户银行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账号:1406040809600182563,开户日期:2016年10月28日,现申请作废,特此通告!

申明人:南平市建阳区大明龙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大明龙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0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4MA2XQ9NM37,现声明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大明龙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大明龙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0月26日核发的电子执照壹份,电子执照号:10015100559281,现声明电子执照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大明龙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大明龙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编码:3507840021217;规格:4.0;材质:铜制;形状:圆形;现申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大明龙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松溪县炳珠日杂店不慎遗失松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5月1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0724600050194),现声明作废。

松溪县炳珠日杂店

2018年7月2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兴达电线厂2018年7月2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黄天舒 联系电话:13905068157

清算组成员:傅仰民、傅仰熙

南平市兴达电线厂清算组

2018年7月2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惠安易东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MA2YLQ4M2B)2018年07月24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庄志祥 联系电话:15980050888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霞东路口

惠安易东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小组组长:庄志祥 成员:吴和平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晋安区连泉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晋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3月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注册号:350111100057651,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我司将依法申请补领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福州市晋安区连泉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松溪县利丰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电子营业执照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4MA2Y2FLFXW,序列号:10015106526798),现声明作废。

松溪县利丰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福建食全食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由惠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10月2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521100072661,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福建食全食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福建食全食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由惠安县国家税务局和惠安县地方税务局于2013年08月29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份,税号:350521075044331,现声明该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作废。

福建食全食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福建食全食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由惠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3年08月23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各壹份,代码:07504433-1,组代管:350521-026212,现声明该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作废。

福建食全食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南安市花之翼石材工具有限公司2018年07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丁从庆 联系电话:15080435152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榕桥工业区

福建省南安市花之翼石材工具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丁从庆 成员:王国红、刘永锻

2018年7月2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市永瑞电子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07月0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永瑞 联系电话:13338521333

联系地址:南安市霞美镇光电基地创新大厦八楼

泉州市永瑞电子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李永瑞 成员:陈荣艺

2018年7月2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安泰司法鉴定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07月24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丽红 联系电话:18605952536

联系地址:南安市新华街120中心五楼

泉州安泰司法鉴定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林丽红 成员:黄燕玲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泉州金侯石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09月2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3M0001Q4W47,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泉州金侯石业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减资公告

福建和之丰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现名称“福州和之丰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根据2018年7月25日股东决定,福建和之丰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现名称“福州和之丰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188502891 联系人:陈小姐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华林路214号1座第1-2间

福建和之丰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现名称“福州和之丰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福建新富港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3月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0MA3469FU4E,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我司将依法申请补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福建新富港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郑大珠(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后郑村187号左座-2):

本院受理原告吴明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万元及利息。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18年10月12日9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游云清(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玉屏古夏巷81号):

本院受理原告陈祥茂与被告游明恩、你民间借贷纠纷一宁,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181民初1937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游明恩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祥茂偿还借款本金9万元及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王传钊:

本院受理原告黄寿印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求:一、判令被告王传钊返还原告代为履行偿还黄寿印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及利息41000元、诉讼费1112元合计人民币92112元整;二、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18年6月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为止的债务利息(利息以债务利息92112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三本案诉讼费被告承担。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李维县:

本院受理原告褚荣荣诉你们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李维县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费用156800元;二、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高扬朝:

本院受理福建省平潭县鑫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闽0128民初4039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28执1480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在公告期满后七日内向福建省平潭县鑫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100000元及代垫款177872.46元,腾空并返还你占有的位于平潭县潭城镇九一六北路西侧鑫鑫名郡第5幢11层1101号商品房。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福建省三明弘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张春花、黄桂华诉福建省三明弘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第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温彬河:

本院受理原告施建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902民初17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郭志杰: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郑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邱开用:

本院受理原告郑国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5民初5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邱开用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郑国勇借款100万元,并自2015年4月14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046元,由邱开用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郑开兴、柯永珠、何金明:

本院受理原告张元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5民初5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郑开兴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张元发借款10万元及自2017年8月1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郑开兴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张元发为主张本案债权而支出和律师费2500元及公告费720元,计3220元; 三、依法判令何金明对郑开兴上述借款本金及律师费、公告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四、驳回张元发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50元,由郑开兴、何金明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丰泽区诺家家具商行不慎遗失由泉州市丰泽区地方税务局于2013年5月23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壹份,税号:35030119870327251201,现声明作废。

丰泽区诺家家具商行

2018年7月25日

曾群华、林凤美:

本院受理原告吴国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5民初5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曾群华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吴国民借款25万元,并自2016年2月25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二、驳回吴国民对林凤美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70元,由曾群华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郑开兴:

本院受理原告张建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5民初5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郑开兴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张建业借款5万元,并自2017年11月22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二、郑开兴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张建业借款5万元,并自2016年11月19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6%计付利息;三、驳回张建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95元,由张建业负担282元,由郑开兴负担241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郑开兴、柯永珠:

本院受理原告柯淑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5民初5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郑开兴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柯淑霞借款25938.25元,并自2017年9月16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二、郑开兴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柯淑霞借款10万元,并自2017年1月18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6%计付利息 三、驳回柯淑霞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04元,由柯淑霞负担722元,由郑开兴负担298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郑开兴、柯永珠:

本院受理原告陈天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5民初5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郑开兴、郑志彬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陈天国借款10万元,并自2017年7月1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二、驳回陈天国对何永珠、肖雪花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29元,由郑开兴、郑志彬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郑开兴、郑志彬:

本院受理原告邱文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5民初5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郑开兴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邱文芳借款15万元,并自2017年5月16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二、郑志彬对郑开兴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98元,由郑开兴、郑志彬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郑开兴、郑志彬:

本院受理原告吴友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5民初5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郑开兴、郑志彬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邱文芳借款15万元,并自2017年5月9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814元,由吴友书负担2元,由郑开兴负担381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郑开兴、郑志彬:

本院受理原告张建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5民初5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郑开兴、郑志彬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张建业借款15万元,并自2017年5月9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814元,由张建业负担2元,由郑开兴负担381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吴龙清、郑凯宾、刘妹月、王宝玲:

本院受理原告陈秋舜与被告吴龙清,原告郑招权与被告郑凯宾、刘妹月,原告詹爱香与被告王宝玲民间借贷纠纷三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902民初40号、(2018)闽0902民初103号、(2018)闽0902民初85号民事判决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泰宁县人民法院干警宋建辉遗失工作证证件,证件号:311045,声明作废。

2018年7月25日

陈西元:

本院受理原告严启智与被告陈西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林银生: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易天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黄佳阳: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易天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柳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易天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陈明辉: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易天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陈珠国: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易天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杨晓平: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易天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黄建茂: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易天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吴镇宗: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易天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赖长安: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易天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白振南: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易天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胡碧辉: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易天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更正声明

永安市永富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7月10日在《福建法治报》第5版上刊登的清算公告有误,公告中的: 2018年06月11日股东会决议解散,应更正为:2018年07月03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特此声明!

永安市永富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陈超: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易天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陈勇平: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易天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陈小圆: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易天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胡耀乾: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易天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汤继松: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易天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杨海辉: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新闽旭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海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王元明:

本院受理原告翁圣标与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闽0430民初196号民事判决书。原告翁圣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李苑林:

本院受理原告郑建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张美珠:

本院受理原告邹笑玉与被告张美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703民初885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被告张美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邹笑玉借款本金70000元。本案受理费155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张美珠负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 建 省 南 平 市 建 阳 区 人 民 法 院

2018年7月25日

莆田市永诚信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金明诉你单位及胡玉堂、陈美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8时45分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林成丰:

本院受理原告郭其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梅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辉龙卫浴有限公司2018年07月2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林志恒

联系电话:13559088208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仑苍镇美宇开发区上水明珠工业园

泉州辉龙卫浴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林志恒 成员:罗奕春

2018年7月2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尤溪县和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7月1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黄细玉

联系电话:13859182597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解放路19号旅游百事通

福建省尤溪县和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黄细玉

2018年7月2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鑫亿祥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07月2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萍

联系电话:13860551866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玫瑰新村85幢101室

福建鑫亿祥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萍

2018年7月2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雷驰厨卫有限公司2018年04月19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林志平

联系电话:13959881955

联系地址:南安市省新镇油园村邱厝扶茂8号

泉州雷驰厨卫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林志平 成员:林新峰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