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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公安局出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2018-08-03 09:29: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3日讯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近日,龙岩市公安局制定出台《关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项斗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举报重要线索发挥重要作用的,将予以奖励;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报复的,将依法从重惩处,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该办法规定,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情况及其主要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提起公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20000-100000元;举报恶势力犯罪集团情况及其主要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50000元;举报恶势力犯罪团伙情况及其主要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2000-10000元;举报恶势力个案具体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常见涉恶罪名提起公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5000元;公安机关根据具体举报线索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的,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50000元;抓获在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每名奖励人民币2000-20000元;抓获在逃的涉黑涉恶一般成员,每名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举报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龙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