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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共同家园 深化融合发展

2018-08-06 08:34: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专访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航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6日讯  走进实验区检察院自由贸易区检察室,李航检察长正在这里调研工作。入户接待处标语“护航共同家园深化融合发展”格外引人注意,小型展厅充分利用空间和光电设备集中展示自贸、涉台检察职能和司法作为,吸引着记者驻足观看。紧跟实验区开放开发的步伐,检察机关正在积极作为!

“我们立足平潭综合实验区、自贸区、国际旅游岛‘三区’叠加的优势,做优自贸和涉台检察职能,擦亮富有实验区特色的检察品牌。”李航告诉记者:“台湾创业园地处平潭自贸试验区金井湾片区,是国家级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我们着眼于服务保障两岸共同家园建设,在台湾创业园设立检察室作为服务窗口,便于就近为台胞台企提供司法服务和法治宣传,也充分体现了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检察工作的重视支持。”

记者注意到,展厅中有两张图解“你是这样的自贸检察”“你是这样的涉台检察”,一改宣教式职能介绍模式,令人耳目一新。

“服务党委中心工作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发挥检察室作用关键还是要说清检察室是干什么的。”李航告诉记者,“我们围绕审查逮捕、审查提起公诉、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四项主要职能,结合检察室实际做了调整和完善,通过卡通检察人物形象直观生动地展示检察室是干什么的,效果更加明显。”

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实验区时作出重要指示,“平潭综合实验区是闽台合作的窗口,也是国家对外开放的窗口,一定要创新体制,真正建成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实验区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加快推进两岸共同家园建设。实验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实验区对台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和检察职能作用,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找准检察职能与党委中心工作结合点,积极运用“惩+防+监+护+研”五位一体方式,为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保驾护航。由自贸区检察室统一办理涉台刑事案件和自贸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依法惩治犯罪;开展金融、航运、商贸、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预防,明确企业红线和执法底线;对法院、公安和行政执法机关突出“监督”,着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监督效果;对台胞台企和自贸区内企业突出“保护”,出台检察惠台服务措施,同等保护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设立自贸检察服务站、台胞法律服务站,打造自贸区内的法律顾问和台胞身边的法律顾问;突出自贸前沿问题和两岸司法实务研究,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证研究联系点平台作用,打造自贸、涉台检察研究的前沿阵地。

助力心灵契合 建设共同家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所追求的国家统一不仅是形式上的统一,更重要的是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深化两岸融合发展,需要着重提升法治软环境,拉近两岸同胞的心灵距离,实验区作为全国唯一的对台综合实验区要求更加迫切。”李航指出,“法治竞争力是省检察院霍敏检察长立足新时代提出的新论述,关键是要提升法治软环境,增进两岸同胞法治认同,让台商台胞在解决矛盾纠纷时更信赖乐意选择大陆司法”。

实验区检察院还进一步引进“涉台法律法规数据库”,为法律查询和法律服务搭建平台。同时,围绕实验区提出的“一岛两标”建设(即大陆标准和台湾地区标准在平潭岛内包容共存、互认互通),率先落实台胞与大陆居民同等待遇,变单项服务台胞为双向融合交融,让台商台胞更多融入检察工作,增进法治认同。积极选聘台湾同胞担任台商检察联络员、检察廉政监督员,聘请台湾专才担任智库成员,首次聘请台湾地区司法社工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开办“融合法治讲坛”,满足不同主体法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