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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创新部门联动机制保障社区矫正无缝衔接

2018-08-08 10:01: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针对吴某违规情节,古田县司法局按法定程序召开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建议公安机关对吴某进行行政处罚。5月23日,古田县公安局作出处罚决定,吴某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500元。

陈端青说,按照联动机制规定,县公安局根据县司法局提供的社区矫正人员花名册,指定专人每半月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核查(重点节假日期间加大信息核查力度),内容包括社区矫正人员乘坐客车、高铁、火车或飞机,以及社区矫正人员驾驶车辆驶离矫正区域外或在外入住酒店等相关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县司法局。尔后,司法局根据公安局的通报情况,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按照《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奖惩规定,视情采取书面警告、建议治安处罚或撤销缓刑等措施。

合力监管——社矫人员监管无盲区

“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扫清了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存在的技术、手段等方面的监管盲区,避免出现社矫人员脱漏管现象和有效预防重新犯罪,而这恰恰是当前社矫工作普遍存在的短板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古田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叶振华说。

因乡镇社矫机构只能通过社矫人员思想汇报、教育学习及GPS手机定位等手段进行日常监管,无法实现24小时全天候有效监管,导致个别社矫人员心存侥幸违反监管规定私自外出,甚至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况。“部门联动长效机制建立后,依托公安机关先进的信息查询系统和高科技侦查手段,有效解决了社区矫正机构日常监管人防、技防、物防等难题。”陈端青说。

据介绍,该县对涉毒等重点社矫人员全面实行“严管制”。乡镇(街道)司法所将在册涉毒等社矫人员列为“严管”等级,人员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对涉毒、暴力、诈骗和夜间活动轨迹异常等重点社矫人员,司法所联合公安派出所随机组织抽样尿检,对吸食毒品或者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社矫人员,公安派出所及时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每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每月定期组织辖区社轿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以‘扫雷’专项行动中发生在身边的具体惩处案例,警示全体社矫人员。”古田县司法局社矫股股长韩林莺说,“学习会后,所有社矫人员都要提交各自的学习心得体会,以强化教育效果。”

截至目前,古田县在册166名社矫人员在“扫雷”专项行动中,有6人被书面警告、1人被治安处罚、2人被执行收监,起到了强大的震慑警示作用。

(本报记者 黄锡顺 实习生 王淇锋 通讯员 陈秋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