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莆田市公安局全面开展“放管服”改革侧记

2018-08-09 12:58: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从跑多次到跑一次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9日讯    近年来,莆田市公安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开展“放管服”改革,牢固树立“七个坚决”工作理念:能马上办的坚决不让群众等待,能网上办的坚决不让群众跑腿,能一次办结的坚决不让群众跑第二次,能异地办的坚决不让群众两地跑,能一窗办的坚决不让群众来回排队,能一证办的坚决不让群众提供其他证明,能取消的证明坚决不让群众再提供。

创新异地跨辖区出具证明

服务便利群众近万人次

2017年春节期间,莆田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伙金在下基层调研工作时发现群众办事存在“办理难、难办理、跑多次”的现象,回去后立即写了《致各县(区)公安局(分局)服务窗口的一封信》,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深化以民为本思想,全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思维,攻克难关,最大限度便利群众,实现“当天事当天结,不让群众跑第二趟,群众办事无休日”。对《公民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更是明确要求“三个办”(即一律在派出所值班室办、一次性办、各县区可以异地办)和“三个一样”(每天都一样、份内份外一样、对待群众像对待亲人一样)。

莆田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伙金(中)深入基层调研公安“放管服”改革

由此,莆田市公安局“放管服”工作全面提速升级,进一步加大与相关部门协调,努力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上下跑”为“部门协同办”。

就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事项,莆田市公安局先后两次下发通知,要求将规范创新出具证明工作严格落实到位,通过增加权限下放站点,进一步方便群众。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权限由原先的市公安局和仙游县公安局2个点下放至全市公安的68个派出所(含边防派出所),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同时缩短时限定岗办理。改革后,办理时间由先前需要跑多趟的5个工作日缩减至跑一趟的20分钟左右。证明由公安派出所当日值班民警在值班室的办理工作台负责受理、查询并出具,值班民警遇其他紧急事项的,由派出所带班领导协调其他民警到值班室办理,一次性办结。群众还可市内异地跨辖区办理。户籍在本市的申请人或暂住本地超过三年的外地居民,凭有效身份证明,可异地跨辖区在莆田市任何一个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此举最大程度便利了当地群众和符合条件的暂住人员,仅此一项,全市公安机关每年就服务便利群众近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