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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花群众一分钱 平安一样有保障

2018-08-10 10:11: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三明市三元区积极探索实施社会治安综合保险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0日讯   以往,群众遭遇盗窃、抢劫等,只能自认倒霉。现在,这已经不是三明市三元区老百姓的烦恼了。今年4月,三元区将保险保障机制引入社会综合治理领域,在辖区范围内启动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服务,投入资金约30多万元,为辖区群众购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群众不用花一分钱,就多了一份平安保障。

“综治保险”,人民群众的“保护伞”

“‘综治保险’就是我们的保护伞,以后遇到这类事就不再无助,只要报警就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8月7日,记者见到三元区第一笔“社会治安综合保险”赔偿金获得者的刘先生。

刘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所居住的富岗新村是一个开放式小区,今年5月25日深夜,当一家人酣睡时,小偷攀爬入室盗走其家中财物。因为一家人都睡得很熟,根本不知道家中遭了贼,第二天醒来发现防盗网破了个口子,才知道家中的钱财不翼而飞。刘先生立即向派出所投案,民警随即赶到家中查看情况。

社区工作人员宣传社会治安综合保险

“虽然案件还在侦查中,但因为之前有在微信上看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的宣传,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联系了保险公司。”刘先生说,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查看现场后,为其办理了相关手续。经保险公司理赔审核,5月29日,刘先生拿到了2400元的赔偿金。

这是三元区创新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一个缩影。

记者从三元区委政法委获悉,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有五类,第一类是住户室内财产因盗抢造成的损失,包括现金、金银首饰、摩托车、电动车、手机、电器等,每次最高补助1.5万元;第二类是在三元辖区内发生的抢劫、抢夺案件造成的被害人受伤和财产损失,最高可补偿3.5万元;第三类是群众在三元辖区内因见义勇为造成伤亡的,最高可获得3.5万元补偿金;第四类为三元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对他人及自身家庭成员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最高可补偿20万元;第五类为自然灾害救济救助责任险,当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自然灾害抢险救灾行为造成居民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进行赔付。

“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的实施,为遭遇伤害的群众提供了相应的政府救助,是我们提升群众安全感的一种新的工作手段。”三元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叶志铭表示,譬如在盗窃案件发生时,犯罪嫌疑人经常第一时间把赃款、赃物挥霍一空,群众要面临“案件破了,财物却追不回,损失也难以挽回”的情况。针对这种现象,一方面,保险公司先行理赔;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和追赃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增强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促进社会安定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元。

合作共赢,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政府为我们做了件大好事,保险理赔真快!”提起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林阿婆有说不完的话。

林阿婆是一名留守老人,子女在外工作,她在家靠着做点农活、养点鸡鸭生蛋补贴生计。6月初的一天,家中的15只鸡鸭被偷后,林阿婆简直欲哭无泪:“辛辛苦苦养点鸡鸭,现在被偷了,什么都没有了!”

本以为只能“忍气吞声”的林阿婆,在村干部的帮助下,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同时拨打95518出险报案电话。让林阿婆没有想到的是,电话打完没多久,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到了自己家中勘察,确定损失并出具检验报告。两天后,林阿婆领到了2000多元的赔偿金,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