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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7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

2018-08-24 09:52: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行政审批做“减法”  服务效能做“加法”

发布会信息摘要:

主持人:林君希(省政府新闻办对外新闻处副处长)

发布人:张剑平(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

李 宗(福建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主任、主任药师)

内 容:通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化‘放管服’,提升‘马上就办’”工作有关情况,发布相关信息。

省政府新闻办对外新闻处副处长林君希提示:

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将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给企业和群众带来了更多的获得感。企盼记者朋友予以高度的关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为促进我省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更为良好的舆论氛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4日讯  23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化‘放管服’,提升‘马上就办’”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放管服”改革过程取得哪些突破,群众有哪些获得感?记者从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通过减少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增加审批服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群众带来更多便利,体现“放管服”改革成效。

据悉,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43大类减少到24大类。2011年至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8项;下放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9项。2015年至2017年,省政府决定福建自贸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管委会)实施行政审批事项17项,授权福州新区行政审批事项3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审批事项6项、部分项目委托设区市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审批事项5项。

发布会现场

在减少审批环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了分类审批模式,将行政审批事项划分为即办事项、承诺事项、省局初审事项、重要审批事项等四个类别,将近80%的审批件列为即办事项,大大减少了审批环节。在提升审批效率方面,《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由过去的30个工作日减少到12个工作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批由过去的10个工作日减少到5个工作日;省级GMP、GSP认证平均缩短时限13个工作日;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启动快速审批程序。

通过开展“一站式”审批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全程网办”便民服务等,群众有更便利的渠道申请审批服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行政审批系统”,实现了行政审批系统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的数据对接,申请人可在线申报、查询办理进度及办理结果,所有审批办件均可以实现电子申报、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另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中“一趟不用跑”小项目99项,占全部的81.8%;“最多跑一趟”小项目22项,占全部的18.2%,超额完成省政府目标要求。尤其是2017年7月正式开通的执业药师全程网办服务,截至2018年7月,已经完成执业药师全程网办审批2813件。

(记者 魏青 谢梦远 吴怡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