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2018年第18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2018-08-28 09:45: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全省1217个公安户籍窗口均可受理

发布会信息摘要

主持人:叶得盛(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省政府新闻办常务副主任)

发布人:杜清森(省公安厅副厅长 )

钟志刚(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内 容:通报福建省贯彻实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有关情况,发布相关信息。


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省政府新闻办常务副主任叶得盛提示: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颁布,是党中央着眼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的落地实施,并迅速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实质举措加以推动落实。《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港澳台同胞进一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积极参与福建经济社会建设,共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未来。企盼记者朋友予以高度的关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顺利实施营造更为良好的舆论氛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8日讯27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福建省贯彻实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情况进行介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将基本实现在闽台胞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与福建居民“同等待遇”。

福建是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和聚集地,许多台商台胞 长期在福建工作、学习、生活。台湾同胞持用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作为来往大陆的旅行证件, 在大陆的社会公共服务系统中使用不够方便,不能充分共享大陆网络科技的迅猛发展结合智能身份证的使用所带来的诸多便利,给日常生活带来许多不便和困扰。针对台湾同胞所反映的问题和利益诉求,大陆有关部门很早就开始研究解决的办法。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就是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它可以与大陆的社会公共服务系统普遍兼容,在公共服务系统用于识读身份证的所有终端和设备都能快捷识读。今后持证的在闽台胞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体育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涉及诸多方面的9项便利。

省公安厅副厅长杜清森介绍,我省将于9月1日前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港澳台居民申请居住证受理点,所有受理点的详细地址都可通过“福建警方”微信公众号查询。省公安厅决定全省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设立受理点,共有1217个(其中,1052个公安行政派出所、150个公安边防派出所的户籍办理窗口、15个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另外,9月1日恰逢星期六,我省公安机关受理窗口将正常上班,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居住在我省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受理点申请办理(目前暂不支持跨居住地辖区异地申领)。

(记者 魏青 谢梦远 吴怡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