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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以更大担当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08-31 10:42: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31日讯 自8月16日省司法厅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工作会以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邬勇雷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前一阶段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各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制定了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动员部署、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涉黑涉恶人员监管、舆论宣传、相关案件的辩护代理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就如何做好下阶段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邬勇雷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思想认识要更加到位。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广大群众识黑、反黑、扫黑的能力水平,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起到震慑犯罪、警示社会、教育群众的效果。二是问题整改要更加到位。要健全领导机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负起总责;要完善台账资料,做到全程留痕;认真对照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督导组指出的问题,采取措施,立说立改,确保成效。三是作用发挥要更加到位。线索摸排要更深入,各监所要再组织一次拉网式摸排,适当加大对线索举报奖励力度,严格落实检举人相关保护措施;社矫部门要继续做好摸排走访工作,特别是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引导他们主动交代或揭发检举。重点对象监管要更严格,监狱戒毒单位和社矫机构要把涉黑涉恶对象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严格落实安防措施,防止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等问题发生。敏感事件报告要更及时,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日常业务过程中着重留意涉黑涉恶线索收集,及时向当地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四是责任落实要更加到位。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扫黑除恶工作负总责、负主责,要做到亲自部署、协调督办,各分管领导要履行直接责任;全系统上下要统筹协调、齐抓共管。要强化督导检查抓落实,省司法厅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专项斗争工作督导检查,对问题整改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以实际成效展现司法行政机关的更大担当作为。

目前,全省司法行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以普法宣传为抓手,深入社区、街道、企业、特殊人群等地方,并利用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厦门嘉莲司法所以“多方位,广宣传、多措施,严监管、多角度,汇资源”三个“多”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漳州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警示教育会,联合镇综治办开展扫黑除恶“大宣传、大走访”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后村调解主任、村治安主任入户走访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对象,警示社区服刑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参与黑恶势力活动,同时也鼓励社区矫正人员积极参与到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队伍中来,为安置帮教对象普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鼓励他们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切实提高了扫黑除恶的群众知晓率。

建瓯市玉山镇的普法志愿者在敷锡农民公园开展《村民组织法》暨扫黑除恶宣传。志愿者们以现场讲解和发放《村民组织法》相关材料及扫黑除恶知识彩页为主,向群众详细介绍村级换届选举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高群众对涉黑涉恶行为的认识和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

政和县镇前镇多部门联合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活动,在人员密集的镇前十字街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粘贴板报、现场讲解法律法规、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犯罪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和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鼓励引导大家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记者 游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