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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法院宣判4起“拒执罪”案件

2018-09-10 11:03: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0日讯  有支付能力却拒不还钱,甚至用转移财产的手段来逃避债务,老赖的失信行为,终究受到法律的严惩。

8月30日上午9时,随着法槌的敲响,龙海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4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6名被告人均以“拒执罪”获刑, 且一被告单位被处罚金。

该院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单位漳州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罚金三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发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被告人陈某文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以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被告人蔡某云、张某海有期徒刑九个月和一年三个月;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李某存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杨某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据悉,龙海市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始终将依法打击拒执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此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集中公开宣判,就起到了惩戒一批、震慑一片的积极作用,不少被执行人因此次集中宣判的威慑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陈志龙 陈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