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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检察院守护绿水青山不懈怠

2018-09-12 13:14: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念好“水经”

创新监督平台

一栋栋违章建筑被拆除,一个个畜禽养殖场被搬迁,一家家污染企业被清退……重污染区域涅重生,湿地公园呼之欲出;水环境质量在提高,空气质量逐渐好转,整体环境优化升级,这一切得益于驻河长办检察联络点的设立。

2018年3月份开始,该院生态科就依托市河长办这一平台,发挥联络员深入一线的优势,通过参加联席会议、列席专题会议、开展联合执法、督办案件及宣传普法等方式,参与城区内河东门溪整治工作,向沉疴旧疾的污染环境问题亮剑。

漳平市检察院生态科顺应民生诉求,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全面推进驻河长办检察联络点工作,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念好“水经”,展现检察担当。他们积极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党委、政府等部门及相邻县域的沟通,着力从制度层面搭建监督平台,形成监督合力。

该院2018年3月与河长办、环保局联合出台了《漳平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督查和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2018年5月与永春、大田探索建立了《“三江”水资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2018年6月,该院将调查发现位于漳平、永春交界处的一家造纸厂污染水源的线索及时移交至永春县检察院,并于7月联手永春县检察院,同步督促两地河长办、环保局、国土局、民政局勘界办及漳平市象湖镇、永春县一都镇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取缔了污染源造纸厂,为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切实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漳平市检察院生态科有力出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释放出对污染环境行为“零容忍”的信号。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避免“以邻为壑”的破坏式发展,发挥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形成“涓滴效应”,最终汇聚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巨大能量。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李晓都 凌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