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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检察院多措增强民行检察工作实效

2018-09-13 10:37: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守护正义永远在路上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3日讯   近日,由福建某空分气体有限公司与福建某钢铁有限公司(下称钢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案,被福建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随着民行检察工作在保民生、护公益、促法治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正是该院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领域的新亮剑。

2016年福建某空分气体有限公司等10家民营企业向罗源县检察院提出执行监督申请。罗源县检察院经过阅卷、查询、走访等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最终查实钢铁公司逃避债务,存在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该系列执行案件恢复执行,钢铁公司相关股东被限制出境,该公司也被罚款50万元。在法律的震慑下,钢铁公司支付了拖欠当事企业的1400多万元执行款,也促使涉及钢铁公司的其他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对检察机关的积极作为,当事民营企业专门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近年来,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领域,罗源县检察院拓展了服务企业新渠道,自觉把全面履行各项职责与服务企业健康发展融合起来,在产业集聚区、重点企业厂区建立检察联络站,延伸服务触角;深入实地走访座谈,倾听呼声,为企业发展把脉问诊,研究“精准服务”对策。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执行难”等热点难点问题,该院持续加大民行执行监督力度,与县法院会签了《关于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实施意见》,建立起案件信息共享、定期互访等工作机制,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该院既以执行监督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又注重回应民生关切。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的多家媒体陆续报道了小学生误食“水晶泥”中毒或因玩耍“水晶泥”引起身体不适的新闻。“水晶泥”是一种深受小学生喜爱的玩具,也是校园周边商铺的热销产品。凭着从检35年的职业敏感,罗源县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黄德寿立刻意识到,尽管罗源一时没有出现相关案件,但这一现象也可能存在。于是,他当即联合未检办检察官,多次暗访该县多所小学周边的文具店、玩具店等探查情况,果然发现了“水晶泥”的身影。

收集固定完相关证据,该院于4月1日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一份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学校周边销售产品的监督检查,依法履行其行政职能。

随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罗源县境内多所小学周边的63家文具店、玩具店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发放《关于加强“水晶泥”等涉嫌无厂名、厂址来源不明商品监管防范的通知》38份,扣留违法销售的“三无”“水晶泥”儿童玩具230盒,行政处罚立案3起。

罗源县检察院民行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用一次次有力的监督,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一条条检察建议,挽回了重大损失;一个个良好机制,消除了一批社会隐患。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黄荣婷 丁敬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