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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交警支招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套牌车问题与异地交通违法

2018-09-13 12:17: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行车中的“祸”与“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3日讯  对于驾驶员来说,行车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套牌车与异地违法是三类较为常见的。针对这三类问题,本期公安专刊分“解祸”与“解惑”两部分,邀请交警为车主们释“疑”解“祸”,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平安出行。

解“祸”篇:轻微事故处理——快处快赔

轻微事故不自撤  福州交警两个月处罚60辆次

本报讯 8月3日,福州交警对外公布一组数据,自5月23日在“福州交警”APP启用“拍轻微事故不自撤”功能后,福州交警已累计处罚不自撤事故车60辆次。

7月8日10时19分,在福州市台江区西二环南路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闽A196XX和闽AD1NXX因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被福州交警处罚。图为事故现场。

据悉,为避免因交通事故不自撤导致道路交通滞留,福州交警在“福州交警”APP及“福州交警微发布”中开发了“随手拍”功能,发动群众抓拍轻微交通事故未及时撤离交通违法行为的照片,并以此作为处罚依据。自5月23日启用“拍轻微事故不自撤”功能后,福州交警已累计处罚不自撤事故车60辆次。

交警表示,对于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将对司机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

【交警说法】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同时,第十三条还规定,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交警支招】

◎轻微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

“快处快赔”是为解决当前轻微交通事故处理中理赔时间长、效率低等问题而推出的一项简易处理程序。它能有效维护交通参与者和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轻微交通事故处理不及时造成的二次交通事故以及交通拥堵等问题。发生轻微交通事故,采用“快处快赔”处理更便捷。

那么,具体哪些情况适用“快处快赔”呢?

未造成人员伤亡,双方车辆均能自行驶离现场的,且车辆均有保险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方式处理。

◎“快处快赔”不影响公正理赔

采取快处快赔方式处理轻微事故时,双方驾驶员应对事故现场拍照取证。将证据记录下来以后,把车辆移到路边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双方可以直接去就近的快处快赔点,也可以在2个工作日内,约定共同前往快处快赔中心,办理理赔和责任认定手续。在快处快赔点,交警会依据双方提供的照片进行责任认定,大家可以放心。

需要提醒的是,双方在事故现场应互相验证驾驶证、行车证及参保情况,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拍摄的事故现场照片应清晰完整,避免因信息不全给后续处理带来麻烦。在现场不能确认当事人身份及车辆信息的,应拨打122电话报警。

◎“快处快赔”至少需三张照片定损定责

那么,作为事故责任认定的关键——照片应该怎么拍呢?

当机动车之间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机动车行驶方向前方、后方,以及碰撞部位至少各拍摄一张能够清晰辨别机动车号牌号码、道路标志标线的事故现场照片。(如下图)

◎“快处快赔”网络处理更便捷

“快处快赔”除了可以到快处快赔点进行处理外,车主也可以选择“交管12123”APP处理。这种处理方式,责任认定部分就转由交警在线上完成,车主无需再跑一趟快处快赔处理点。不过,要提醒的是,选择网上处理,时间限制在每天8:30-17:30,超出这个时间范围的无法处理。

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可以打开手机端的应用自动定位,将现场照片上传。上传后,双方对于责任明晰的,可选择对应事故情形,电子签字确认即可。如对责任认定存在不同意见,则选择交警在线认定,民警将在几分钟内完成认定,并生成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下图)

◎有违法行为的,不可撤离,不适用“快处快赔”

“快处快赔”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便捷高效,不过不是所有轻微事故都适用。

对一年内采用互联网在线快处快赔模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3起及以上,或者一年内特定车辆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次及以上的,当事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另外,若发现对方存在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营运客车严重超员超速等违法情形,也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