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开车撞死人 父亲“顶包”齐获刑
2018-09-17 11:46: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7日讯 近日,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依法针对一起酒驾引发的交通肇事案提起公诉。 2017年3月12日,被告人张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建阳区书坊乡往麻沙镇方向行驶,途经某路段时,撞向路边的房屋及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死亡、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张某乘坐他人车辆逃离现场。之后,张某与其父亲一同返回现场,指使父亲顶替为肇事驾驶员。 经民警讯问,张父交代儿子系肇事司机。经鉴定,张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8mg/100ml。归案后,两名被告人皆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亲属全部经济损失106万元,取得谅解。 目前,张某已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其父亲以包庇罪,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 (肖文燕) |
精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