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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检察,护卫闽江源头的一抹蓝

2018-09-18 11:10: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8日讯  今年年初,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联合公安、环保等部门雷霆出击,一举端掉闽江边的9家沤浆厂,对其中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果断批捕了4名犯罪嫌疑人,斩断了闽江边非法生产竹浆的产业链。

这只是延平区检察院立足生态检察职能,聚焦监督主业,守护闽江两岸绿水青山的些许片段。

去年2月,南平全市开展畜禽养殖整治攻坚战,延平区检察院主动作为,助力攻坚,组织干警成立宣讲小队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政策宣讲,并在整治行动之初办理了一起养殖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从快打击此类犯罪,在全区范围内起到了震慑作用。

目前,困扰延平区多年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逐步解决,长期处于劣V类水质的20余条小流域水生态得到全面改善,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最终的目的是保护生态,面对已经被破坏的生态现状,如何有效修复,以维护生态环境达到良性发展?

该院生态资源检察科科长李德恺告诉记者,2017年底,延平区检察院主动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多部门沟通协调,联合会签了《关于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生态修复机制实施办法》,并陆续在多起案件中得到了实践。半年多来,通过原地栽种树苗、异地补植复绿等多种方式,闽江沿岸补植复绿土地达80余亩,种植树苗2000余棵,还闽江两岸一片青山,保障了山水资源的良性循环。

与此同时,该院以水源地保护重大战役为契机,以延平区开展的地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制定《关于保护地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联络员及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跨部门联动磋商机制等,从刑事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执行等全方位、多角度加强南平市地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

该实施意见得到延平区委主要领导、南平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还向全市检察机关转发经验做法进行推广。“久久为功、驰而不息地守护一方绿水青山,是我们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延平区检察院检察长黄丽英表示,检察机关将不断适应新常态,探索新机制,为生态环境保护发力,努力为绿色南平发展保驾护航。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陈冰倩 徐维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