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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恶劣拒还钱 司法拘留没商量

2018-09-19 11:10: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9日讯  日前,被执行人蓝某因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上杭县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15日。

2017年4月,蓝某驾驶货车与温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温某死亡,经认定,蓝某与温某负事故同等责任。温某的妻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经法院判决蓝某应赔偿损失235322.75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蓝某拒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在案件执行中,执行干警向蓝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但蓝某既不主动履行,亦未申报财产,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敦促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蓝某依然置若罔闻,拒不履行赔偿义务。2018年春节期间,上杭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蓝某不知悔改,仍以各种理由推诿履行义务。

近日,执行干警在执行另一起案件时,因蓝某家在附近,便转道蓝某家执行。执行干警到达蓝某家向其说明来意时,蓝某扭头拔腿就往后门跑去,结果与事先守在后门的协警撞个满怀。

执行干警控制住蓝某后,将其拘传回法院。面对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蓝某一副毫不在乎、无所谓的态度,态度极其嚣张。执行干警见蓝某丝毫没有履行义务的想法,且态度恶劣,当场宣读了《拘留决定书》,果断对蓝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当天便将蓝某送进了拘留所。

(陈立烽 袁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