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小伙的身份之谜
从未犯罪,他为何却成了犯罪前科人员?检察官查清真相,还无辜者清白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1日讯 应聘多家公司被拒、申请网约车司机资格被拒……32岁的湖南男子严某最近两年求职屡屡受挫,他十分纳闷。 更为蹊跷的是,2017年初,因自主创业办理小型贷款需要,其前往银行查询征信情况。可没想到,拿到结果的他瞬间傻眼:征信结果显示其有案底,贷款主体不适格! 自己一向老实本分、遵纪守法,怎么无缘无故竟成了犯罪前科人员?满腹委屈的严某赶忙找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了解情况,系统查询结果显示:2006年他在福清市犯了抢劫、寻衅滋事罪,现在是全国重点监控人口。 这样的结果让严某一头雾水,更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 老实本分竟成罪犯 12年前,严某从湖南远赴福清打工。严某回忆称,当时他在福清一家塑胶厂工作过几年。得知“犯罪地”在福清,他这才想起,2006年他在该塑胶厂工作时曾遗失身份证,未及时报失。 “因疏忽大意没有报失,自己的身份证有可能被人冒用了。”随后,严某立即从湖南老家赶到福清,并来到当初审理案件的福清市人民法院了解情况。经查询,判决书上的确显示男子严某于2006年因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严某说,自己当时就是一个老实本分的打工仔,在工厂打工期间基本就是“三点一线”的生活,很少与社会上的人员接触,自己怎么会莫名闹出这么大“动静”来。 “法院工作人员发现,判决书上被告人的名字虽然和我一样,但写的是‘被告人自报’,没有身份证号码。”严某说。 今年6月,严某到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交由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要求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相关司法机关调查严某身份信息被盗用,导致有违法犯罪记录这一重大诉讼监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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