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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司法大数据报告:网约车司机作案半数发生在夜间

2018-09-25 09:41: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5日讯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近日发布《网络约车与传统出租车服务过程中犯罪情况》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该报告以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已结一审刑事案件为数据范围,梳理出相关案件的特征和规律。报告显示,夜间时段是作案的高峰时段,其中,网络约车司机半数案件发生在此时段,传统出租车司机近三成案件发生在此时段。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被告人为网络约车司机且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实施犯罪的案件量不足20件,万人案发率为0.048;而同期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被告人为传统出租车司机且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实施犯罪的案件量为170余件,万人案发率为0.627,约为网络约车司机万人案发率的13倍。

值得注意的是,样本数据中,网络约车司机案件属于临时起意的占比超六成;而传统出租车司机案件,有预谋的比重略高于临时起意,占比49.71%。

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网络约车司机和出租车司机侵害乘客的罪名近七成集中在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和强奸罪。其中,由网络约车司机实施犯罪的罪名多为:故意伤害罪(38.89%),交通肇事罪(16.67%),强奸罪(14.26%);由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犯罪的罪名多为:故意伤害罪(27.4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6%),交通肇事罪(14.29%)。

在犯罪动机方面,数据显示,传统出租车司机犯罪案件多为司乘合谋犯罪,占比29.21%;网络约车司机犯罪案件多为司机与他人发生口角,占比38.89%。而在由口角纷争引发的司乘冲突案件中,“涉车费问题”最为显著。

在传统出租车司机犯罪的案件中,15.43%有醉酒情节;在传统出租车司机侵害乘客的案件中,有醉酒情节的占比20.99%。而在提供服务过程或侵害乘客案件中,网络约车司机案件中暂无醉酒情节。

报告还显示,传统出租车司机侵害乘客案件多发生在车内,网络约车侵害乘客案件多发于起止点沿线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