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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监狱首例死缓服刑人员刑满释放

2018-09-26 11:11: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涅槃重生的蜕变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6日讯  “涅重生,走向新生”是监狱内服刑人员积极改造、蜕变重生的目标。龙岩监狱四监区原服刑人员严某就对这句话作出了很好的诠释。1964年出生的严某,1999年9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4年3月至龙岩监狱服刑,2018年8月29日刑满释放。服刑期间,共获得6次减刑,减为有期徒刑后累计减刑时间达7年2个月。

2004年送至龙岩监狱服刑,刚入监的严某因为身体年龄等问题对自己的改造之路不抱信心,一度怀疑自己能不能活着走出监狱。经过民警的耐心开导教育,熬过初期的适应期以及对现有减刑政策的了解,严某卸下内心的包袱。

当时,正值龙岩监狱集中关押重刑犯,四监区收押重刑犯比例超高,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现龙岩监狱狱政管理科科长黄声水在任四监区第十分监区负责人期间,几乎每日都要找服刑人员谈心,了解服刑人员情况以及内心压力来源,并向服刑人员解释各项法律法规减刑政策,鼓励他们在狱内积极改造、早日新生。

严某起初因刑期长、自我改造压力大,也是黄科长的一个“攻坚重点”。在一次次教育与感化下,严某终于燃起对未来生活的希望,转变心态,走上积极改造的正途。转变心态后的严某因突出的表现和优秀的改造成绩,先后担任号房号长、生产骨干等岗位。担任号长期间,他不仅自律修身,也积极帮助及引导同号房服刑人员。“他努力改造的决心和行动,大家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把他作为榜样。”同号房服刑人员谢某表示。

因在狱内成绩突出,严某也多次获得亲情接见、亲情帮教的奖励。自入监统计至刑满释放期间,严某共获得6次减刑,减为有期徒刑后累计减刑时间达7年2个月。

2018年,为了提高服刑人员改造质量,增强服刑人员适应社会、回归社会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龙岩监狱积极践行“阳光工程”行动,组织开展出监教育,对如严某这类即将刑释人员进行就业辅导和创业培训。同时,民警们认真落实对即将刑满释放人员三级谈话制度,接受服刑人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听取服刑人员意见和建议;了解民警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等方面的情况。

8月初,分监区民警提前1个多月,通知严某家属至其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办理刑满释放衔接手续,做到监狱与司法帮教机关的无缝衔接。8月29日当天,严某静静地等待那重要的一刻。分监区民警办理好各项刑满释放手续,确认严某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严某家属已在门口等待,上午9点整,大门开启!面对大门外已经许久未见的新世界,他的心里既激动又有些惶恐,犹豫着不敢迈出步子。见到亲人的那一刻,严某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与家人紧紧相拥、涕泪交加!

而让严某感到意外又惊喜的是,他口中的那个“老队长”竟然也来了。因严某为龙岩监狱首例原判死缓罪犯正常刑满释放,作为狱政管理科科长的黄声水,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后,也来到了大门口送别严某。见到“老队长”,严某诚恳而又感激地握住黄科长的手,一声声感谢,一行行眼泪……

近年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治本安全观落实落地,龙岩监狱以“阳光工程”为载体,不断推进监狱的改革发展。通过教育矫治、教化攻心,落实监狱“以人为本”的管理教育理念,让服刑人员在温暖中改造;通过法治建设、阳光执法,营造监狱系统公开公正的执法环境,让服刑人员在阳光下改造,实现融化人心、改造思想、矫治行为、掌握技能的目的。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卢文云 魏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