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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区检察院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高质量发展

2018-09-27 11:22: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检爱随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7日讯   近年来,莆田涵江区检察院坚持贯彻人权保护理念,通过找准问题症结,不断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2016年以来,先后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215条,被采纳206条,采纳率达95.8%,既树立了司法威信,又有效维持了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既化解了社会矛盾,又让群众在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得到各方的肯定。

为了“风雨飘摇”的家

“检察官,请你们帮帮我,放了我儿媳妇,我们家里不能没有她……”2017年10月,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迎来一对为儿媳妇郑某申请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老人家。

经查,郑某在徐某某等人组织的微信赌博团伙中,负责为赌博人员上下分、记账等工作。2017年8月,郑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逮捕,现羁押于看守所内。检察官走访后了解到,郑某育有二子,均在读书,家中两位老人家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其丈夫因其他犯罪现在监狱服刑,郑某是家里唯一的劳动支柱,此前靠手工维持生计,家庭经济比较困难,自嫁入该村以来,她一直安分守己,家庭、邻里相处和谐。在了解得知上述情况后,检察官认为郑某的行为虽涉嫌犯罪,但考虑到该案证据已基本固定,郑某系初犯,从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且继续羁押郑某将造成孩子无人管教、父母无人赡养的局面,遂向公诉部门发出《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函》并被采纳。2017年10月19日,郑某被取保回家。

“郑某的犯罪行为法律最终仍会给予评判,但检察官在办案时会考虑种种因素,充分利用法律规定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这也是作为刑执检察官的价值追求。”涵江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挽救“迷途”的考生

2017年3月,高三在校生王某放学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同学李某一同回家,途中与张某发生碰撞,因张某想径直驾车离开没有赔偿的意思,王某和李某心生不满,驾车上前追赶并拉拽张某的衣服,导致两车失去平衡,撞向道路防护栏,后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4月,王某和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逮捕。2017年5月,涵江区检察院刑执部门通过捕后案件信息交流机制获得该线索,发现两人都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将参加高考,两人均为初犯,能够真诚悔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已经固定收集,但尚未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为此,检察官积极引导两人的家属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和解。在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之后,检察官依法建议办案部门变更强制措施。2017年6月,两人顺利参与高考,同年9月,两人被判处缓刑。

现在,王某已是福州某高校的一名大学生,而李某虽落榜,但也走上了工作岗位。2018年8月,检察官在对两人及其家属进行专访时,两人激动地对检察官说“谢谢,谢谢你们没有放弃我们……”双方的父母亲说“谢谢涵江区人民检察院,谢谢检察官给孩子一条路……”

“对人生来说,高考可能不是唯一的出路。但在年轻的生命里,高考却是一次值得拼尽全力去奋斗的战场。我们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为这些个‘迷途’的青年把好人生重要一关,让曾经犯错的年轻人有个新的机会。”刑执部门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