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探究伤口传递的密码

2018-09-28 11:15: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记龙岩市检察院技术处法医张建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8日讯  “我不能像医生一样治疗群众的病痛,但是往往更加深入他们的内心,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有时更要让无声的伤痕‘开口说话’。”说这句话的是龙岩市检察院技术处法医张建杉。他常年承担着鉴定伤情、察微析疑的重任,是法律工作者和医生的合体。多年来,他严把法医鉴定最后一关,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场夫妻间的吵架,导致“白刀子进红刀子出”。2017年1月11日凌晨1时许,武平县一出租房内,冯某和丈夫刘某吵架后,用刀将欲骑摩托车离开的刘某背部刺伤。“鉴定机构鉴定刘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冯某自称有精神分裂症,其家人也承认冯某长期处于抑郁状态。而冯某的病情经过厦门仙岳医院鉴定为复发性抑郁障碍,作案时为缓解状态,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龙岩市第三医院的司法鉴定为心境障碍,作案时无精神病状抑郁,辨认能力正常,控制能力削弱。”张建杉至今仍对这起案件印象深刻。他在审核卷宗时,发现了证据中遗漏了肺破裂修补手术等重要材料,伤者系右侧血气胸,右肺挫裂伤,右肺压缩50%,纵膈疝,创伤性休克,伤情程度应鉴定为重伤二级。

张建杉在研究案件材料

经过认真审查,仔细阅卷,及时与案件承办人、鉴定人员沟通,了解整个案件情况和鉴定情况,并且通过医院调取伤者的病历资料,张建杉据此发出审查意见:伤者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建议重新鉴定。审查意见发出后,武平县检察院据此并结合案情要求受害人重新进行伤情鉴定。法院认定伤者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判处冯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司法实践中,因病情变化发展、鉴定时间的不同等特殊原因,个别案件鉴定意见出现前后不同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张建杉告诉记者,“轻”和“重”一字之差,往往决定正义天平的倾斜与否。

在工作中,张建杉总是吃苦争先,不畏艰难。2010年5月的梅雨季节,在龙岩市新罗区某河段上游飘来一具尸体。接到报案后,张建杉与公安民警立刻赶赴现场。现场尸体已高度腐败,散发着恶臭,张建杉镇静地冲掉蛆虫,蹲在河边,和同事在雨中一干就是3个小时,完成了尸体解剖工作。

2014年4月11日,张建杉及同事携保外就医人员林某在福州某医院进行体检复查时,林某冠心病复发,危及生命,却由于私人原因不愿配合治疗,救治工作一度陷入困境。张建杉边汇报边做工作,并主动联系医院业务科室,敲定急诊室的最后一张病床后,随时观察病情,直至林某脱离了生命危险。事后,林某写来一封感谢信,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慈四叨臬寄,他无寸长,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这句出自南宋法医学家宋慈《洗冤录》的名言,强调了刑事勘验检查求真务实的精神,是历代法医所铭记的传承,亦是张建杉的格言。

工作以来,他凭借扎实有效的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补漏纠错,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忙碌的工作之余,张建杉还义务承担起检察院里的健康便民服务工作,经常为单位的干警测量血压,提供关于健康方面的咨询等服务,为老干部组织的活动提供随行护理服务。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多次对嫌疑人提供身体健康监测,为保障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支持。

“伤口是不会说谎的证人,而我的工作就是解密它们传递的密码,让证据说话!”2008年以来,张建杉办理了技术性文证审查和保外就医文证审查共7700多件,审查发现了瑕疵案件540多件, 发现原鉴定结论有误的案件100多件,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障。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李庆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