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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媳争夺孩子监护权 仙游法院调解巧结案

2018-10-10 11:11: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0日讯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但近期一对老夫妇因争夺两个孙子的监护权被儿媳诉至仙游县人民法院。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各担任一个孩子的监护人。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陈某心与陈某仙夫妻育有两个儿子小斌和小辉,陈某华、陈某玉系陈某仙父母。2017年1月,陈某仙不幸因病去世,之后儿媳陈某心与公公婆婆的关系逐渐恶化,无奈之下搬离夫家,可公婆却不让陈某心带走两个孩子。为此,他们把两个孩子关在屋里,阻碍陈某心探望,有时还将孩子转移、藏匿……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陈某心向仙游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华、陈某玉辩称,虽然两个孩子是陈某心与陈某仙所生,但陈某仙现已去世,且孩子们一直与他俩共同生活,理应由他们来抚养。

陈某先去世后,两个孩子成为当事双方的精神慰藉。如何才能兼顾双方的感受?如何才能让两个孩子的童年既能感受的母亲的关怀,又能体会到祖父母的疼爱?这些问题自立案之初,便在经办法官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27条第1款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形下,另一方理所当然是未成年子女的唯一监护人,在其尚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监护人,是没有监护资格的,所以该案实质上是没有监护权争议的,但现实是原告的监护权囿于亲情伦理而受限。俩被告虽然还有一个嫁出去的女儿,然而实际处境与失独老人并无多大区别,孙子无疑是其精神寄托和依靠。如果径直判决原告对两个未成年子女行使监护权,势必会引起更大的矛盾纠纷。因此,法官认为该案最好的处理办法,是能够让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

于是,法官和调解员多次到双方家里做思想工作,还邀请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

“两个孩子现在没有父亲已经很惨了,现在当务之急是要想着如何让孩子走出失去父亲的痛苦,如何培养好两个孩子而不至于让他们因为缺少父爱影响成长成才。再说了,无论孩子在谁家,都改变不了互相的血缘关系。孩子在母亲身边见到爷爷奶奶还是要喊‘爷爷奶奶’,在爷爷奶奶身边生活看到了母亲也还是会喊‘妈妈’,这完全不必要去争。退一万步来讲,如果两个孩子都给你们任何一方,你们谁敢担保照看孩子期间不出任何事情,万一出了事情谁来负责,能不能承担得起全部的责任?万一两个孩子不和出现打架争吵,你们要偏袒谁?”该案中,双方的争执在于双方都想抚养两个孩子,法官和调解员为此对症下药,针对双方分别开展调解。

“刚好两个孩子都是男孩,你们谁也不用争,一方带一个回去抚养。爷爷奶奶这边你们也别一直坚持,如果按法律判决,那这两个孩子都将会判给母亲;母亲你也别坚持,孩子毕竟也是男方家族的,如果你养大了,孩子要跑回去你也没辙,还不如今天就确定下来,把问题解决掉,一家抚养一个,也顺便看看你们两家谁培养孩子培养得好。在爷爷奶奶以及另一个孩子生日期间,女方要把孩子带过去一起聚一聚,让老人享受一下天伦之乐……”法官和调解员的话句句在理、字字入心。

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通力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陈某心担任小辉的监护人,由陈某华、陈某玉担任小斌的监护人。截至发稿前,并无再产生纠纷。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郑建伟 方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