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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南安市法院执行法官林志源

2018-10-10 11:12: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0日讯  不坐堂审案,却肩负着让当事人拿到“真金白银”的重任;身处法院工作“流水线”末端,却也立于各种矛盾的风口浪尖。这,就是执行法官。南安市法院的法官林志源就是其中的一员。

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林志源甘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凭借着“钻”劲、“巧”劲和“挤”劲,克服执行路上的重重障碍,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切实实现。

凭“钻”劲成为执行行家

当时间指向十二点,林志源最后核对一下第二天外出行动的卷宗、拘留文书、封条等材料,关上电脑,伸个腰,起身回家。这已经是他在单位度过的不知道多少个加班夜。

2006年进入南安法院工作的林志源,先后在五个基层法庭担任书记员,工作多且繁琐,丝毫不能影响他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调入执行局工作后,他更是将“螺丝钉”的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

刚接触执行工作,为了能更好地将判决结果落到实处,他努力钻研专业书籍、虚心请教资深老同志,以此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实际办案中,他花费更多时间把理论与案件实际相结合,力争让案件当事人的权益得以更快、更好的兑现。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慢慢从执行新人成长为行家里手。三年来,共结案1742件,2018年至今已结案334件。办案数量上去了,办案质量也不落下,终本合格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执行款平均发放天数等质效指标在全局内均名列前茅,受到嘉奖。

使“巧”劲做到案结事了

多年以来,林志源始终坚持以执行促和解、以和解促执行的办案原则,想方设法寻找契机,尽力通过调解彻底化解矛盾纠纷。

黄某云与黄某福双方自由恋爱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了两个儿子。此后两人感情破裂,不愿再将就过日子,法院判决黄某云抚养非婚生次子,黄某福抚养非婚生长子,抚养费由各自承担。案件判决生效后,黄某福不服,做出疯狂举动,带领十几个族人强行冲到黄某云家中将非婚生次子带走。黄某云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原判决内容。

面对“剪不断、理还乱”的家长里短,林志源认为智取方为上上策。因此他多次做被黄某福的思想工作,并站在自己也为人父的立场劝解黄某福履行,无奈黄某福就是拒不履行。

家庭是社会的基石,对于抚养权的案件,最佳的执行方式就是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不论双方当事人矛盾有多深,子女利益是双方都在乎的,何不以此为落脚点?想到这,他多次联系申请人黄某云,了解到黄某云经常打电话给黄某福询问孩子的近况,而两人之间的交流似乎并不那么糟。

“既然你们俩还有联系,为什么不打开心扉多交流交流?”他致电双方说道。这番话起了很大的作用,此后不久,黄某云来到法院笑着告诉他,她和黄某福打算重新开始,并申请结案。

“执行是一门遗憾的艺术,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这种遗憾减到最小。”林志源说。点点滴滴,皆是为民真情。他的“巧”劲,让很多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止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