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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医调委脚踏实地走好医调维稳路

2018-10-12 08:44:08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2018年同安区医调委在化解医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不断探索前进,截至9月,医调委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6件,排查纠纷13次,受理调解申请13件,涉及死亡案件2件,成功调解纠纷13件,涉及当事人35人,涉赔金额543024元,调解协议及时履行率100%,回访满意率100%,医调委走好医调维稳路,取得了“为政府分忧,为医院解愁,为患者维权”的良好效果。

一、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无缝对接。

一是加强与卫计部门对接

医调委通过卫计部门转交的医疗纠纷信访投诉,及时掌握患方反映医疗纠纷的线索,早了解、早介入、成功调解2件市长热线转办的医疗纠纷。例如2018年5月22日患方黄某的父亲因身体不适到同安某医院接受住院治疗,但在医院住了3天,老人的病情不但没有得到控制反而更加严重,还从入院时确认的肺炎转为肺胀痛。为寻求更好治疗,黄某决定将父亲转到岛内医院,但医院不予办理转院手续,称只能办理出院手续。黄某遂给父亲办理了出院。到岛内某医院后,父亲的治疗远没有之前的繁琐——检查结束后,医生告知不必住院也无需雾化吸氧,只给老人开了一盒药,这小小的一盒药也最终治好了老人的病。前后治疗过程、效果对比下来,黄某对同安某医院产生种种怀疑:医院治疗让父亲病情加重、院方拒绝办理转院、推迟做出院结算、多收取447.5元。他认为院方的种种行为耽误了其父亲的治疗,因此分别于2018年5月29日、6月4日、6月8日多次拨打12345政务热线,反映医院误诊、出院结算慢和多收费乱收费现象,对相关部门的调查力度存在疑问。同安区医调委与区卫计部门无缝对接,在同安区卫计局的引导下,6月18日黄某向医调委递交了调解申请。医调委介入后,首先听取黄某的陈述,详细记录了其反馈的问题诉求。之后,调解员及时找医院调取病历资料,针对诊疗问题请教了医学专家。在调查核实后,医调委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耐心向黄某解释医学疑点:同安某医院为中医医院,病历书写要求需要写上中医诊断病名,因此该诊断无误。至于治疗上,同安某医院采取的治疗与岛内某医院开具的药在用药药理上相同,治疗上并无太大问题。若黄某对该治疗还有疑问可以申请鉴定。而针对黄某提出的医院乱收费问题,医院责成其信访办、财务科、医务科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出院当天,护士8点左右提取药品费用,而患者9点多临时提出办理出院手续;匆忙中护士忘了扣除当天已提取的药品费用,但当天上午医院已退还药品费用447.5元并赔礼道歉。在调解员的耐心解释下,黄某对医院的误解渐渐消除,情绪也逐渐缓和。院方也承认尽管诊断与治疗无太大问题,但确实存在与患者沟通、通知不到位、治疗效果不明显等瑕疵,再次向黄某道歉,并取得了谅解。此后,调解员就赔偿数额与医患双方多次沟通。6月27日,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医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该起信访投诉案件圆满化解,黄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对医调委无偿、高效的便民服务再三表示感谢。

二是加强与各医疗机构对接

医疗机构是医疗纠纷的发源地,如何防范和减少医疗纠纷是治理之本。在调解实践中,医调委到辖区医疗机构指导医疗纠纷调解工作。通过分析典型医疗纠纷及其特点,及时向医方反馈,促使医疗机构积极采取防范措施,进一步规范工作的各个环节,筑牢防止医疗纠纷发生的防火墙,引导医院正确处理事前防范与事后调处的关系,避免“医闹”现象。

三是加强与法院的对接

大力推广医疗纠纷诉前调解机制,医调委调解成功的医疗纠纷,可提交同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有效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患者黄某因左眼眼眶肿物、双眼老年性白内障于2017年10月18日在厦门市某医院全麻下行左眼眶肿胀物切除术,术中切除病变肿物组织,10月24日出院后发现左眼视力下降严重,一个月确认左眼失明。2018年5月25日,经医调委主持调解,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了保障协议的有效执行,医调委引导双方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2018年5月30日,同安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司法确认裁定,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医调委与法院对接的司法确认制度具有“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效率高”的特点,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将矛盾化解在起诉前。

二、整合司法资源,提升调解质量

一是及时调整充实专家库

区医调委在全区医疗卫生、法律领域遴选医学专家6名和资深律师8名,分别建立了医学专家库和法律专家库,通过咨询为医患双方解疑释惑,弥补医学、法学上的知识缺陷;参与调解,为调解工作提供专业性、行业性的技术支撑水平,提高调解的权威性。尤其是在患方拒绝做鉴定无法明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金额时,专家的医学评定和法律意见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二是与司法鉴定机构沟通协调

通过司法鉴定明确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如存在因果关系,则就参与度大小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调解中定责定赔、赔偿金额的计算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2018年医调委受理的案件中,有3件进行司法鉴定,如洪某与厦门市某医院的医疗纠纷案件中,院方的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导致其死亡的同等原因,建议医疗过失参与度为45-55%;余某与厦门市某医院的医疗纠纷案件,院方对余某的诊疗行为(主要是产前检查部分)存在医疗过错,该医疗过错与余某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婴的错误出生存在因果关系;赖某与厦门市某医院的医疗纠纷案件,赖某之子的新生儿重度窒息、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与院方的医疗过失之间存在主要因果关系,建议医疗过失参与度为75-85%。

三是发挥小明调解工作室作用

为适应社会管理创新需要,同安区医调委突破传统调解模式,于2015年9月16日在同安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了小明调解工作室,这是厦门市成立的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陈小明律师充分发挥法学专家的特长和影响力,运用自己娴熟的调解技巧和丰富的调解经验,积极为医患双方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双方当事人阐明法律、法规和政策立意,并引导双方理性维权。截至2018年9月,陈小明律师成功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件,调解工作室品牌效应不断深化。

三、多渠道全方位,法治宣传结硕果

一是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医调委充分运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医调委的社会影响力。截至2018年9月,区医调委在《海西晨报》发表《中西医用药不同引医患误会》案例1篇,《厦门晚报》发表《息诉罢访,构筑和谐医患关系》文章1篇,《厦门法律援助》发表文章2篇,在中国普法创新网、福建普法网、海峡法治在线、厦门司法行政网、富美同安等国家级、省级、市区级网站上发表信息报道27篇。

二是加强工作成果经验总结

2018年3月27日,区医调委迎接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考察交流。医调委主任主要介绍区医调委成立的背景和办公用房设置,观看医调委在厦门视点和福建调解有一套拍摄的相关视频,重点宣传我区的一些特色做法并进行交流,给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考察组和市局一行留下较深印象。2018年9月,区医调委主任在厦门市司法局优秀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上做经验交流报告,推广医调委的经验做法,受到广泛好评。

三是创新宣传渠道,依托社区平台开展法治宣传

2018年7月17日上午,西安社区、东山民俗文化志愿者协会“文化进社区 情暖居民心”的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在西安社区举行。同安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此为平台,联合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向前来咨询的群众普及我国涉及医疗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医疗纠纷中第三方调解的性质、原则、效力,详细讲解了患者和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处理方法和途径。同时,工作人员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涉及医疗纠纷调解的宣传材料,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不断提高医调委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  陈清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