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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弟弟出气大打出手 诏安男子触法获刑

2018-10-15 11:49: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5日讯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执行人张某军需支付张某淮各项损失赔偿39950.5元,结果却是张某淮的哥哥张某昌将钱还给张某淮,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2016年2月25日,张某军驾驶摩托车造成张某淮受伤,诏安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军应赔偿张某淮各项损失合计39950.5元。因张某军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张某淮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张某淮并没有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这引起了申请人张某淮的哥哥张某昌的不满。同年4月28日,张某昌在一便利店附近对张某军进行拳打脚踢,造成张某军二级轻伤。

诏安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昌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同时,经诏安法院调解,张某昌与张某军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偿达成协议,张某昌支付张某军在执行案件中应负担的赔偿款,并一次性支付张某军102600元。

(江晓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