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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简讯(2018.10.16)

2018-10-16 10:56: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6日讯  田某某等3人为实施抢劫,将出租车司机陈某某骗至闽清某路段,持刀抢劫陈某某随身财物价值61350元。近日,经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田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10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林剑容

◆近日,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联合四鹤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检察干警鼓励社矫人员积极举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社矫人员在引导下自愿签署了《社区服刑人员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郑自挺 谢颖

◆日前,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开展主题为“新思想、新担当、新使命”的专题支部会议。会议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的方式进行。

□徐维莉

◆日前,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对延平区检察院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检查。检查组对该院意识形态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该院在工作中责任落实到位,考核机制健全,党组书记、检察长以意识形态工作为党课主题面向干警授课特色亮点突出。

□徐维莉

◆为切实做好做好资产管理及采购管理工作,近日,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采用“一案一档”“一车一档”方式对资产及车辆的管理进行整理、统计,进一步推进后勤保障工作科学化、精细化。

□陈舒玮

◆近日,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优先保障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投入2万元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宣传支出,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陈舒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