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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私了 东窗事发被抓

2018-10-17 10:45: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7日讯   福安一男子因驾车操作不当致人死亡,害怕报警受到处罚,竟与死者家属“私了”并藏匿肇事车辆。近日,该男子已被当地检察机关批捕。

据了解,2018年2月,薛某某驾驶大型拖拉机,倒车时未注意观察车后情况,碰撞乘坐轮椅车的被害人刘某某,造成刘某某车外伤致多发伤、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薛某某与刘某某家属达成协议,由薛某某一次性支付19万元赔偿死者家属,并约定双方均不报警。事后薛某某将肇事车辆进行藏匿。后经群众举报,福安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查明死者刘某某符合因交通事故受伤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认定薛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福安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薛某某归案后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隐匿犯罪证据,有社会危险性,于2018年9月7日对其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吴幼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