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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动真格 促使“老赖”速还款

2018-10-17 11:21: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7日讯   “不把法院判决当回事是自讨苦吃,我以前认为法院判决可以不理睬真是错大发了。”缴清执行款后,被执行人黄某某心有余悸地说。近日,上杭县人民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手段,让“戏精”被执行人态度急转弯。

2016年7月,黄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与吴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受伤和电动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某保险公司在交通强制险伤残限额内赔偿了吴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6325元,因黄某属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该保险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追偿其垫付的26325元,法院支持了其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以后,黄某未主动履行,某保险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经调查了解,被执行人黄某从事卖猪肉生意,在城区有房,子女均已成年,且没有其他经济纠纷,案件执行标的不大,被执行人应该有能力履行。心中有数后,执行员将被执行人黄某拘传至法院,督促其履行义务。

不料,黄某态度强硬,还“戏精”上身,反复编造各种没能力履行的事由,甚至叫嚣:“要上‘老赖’名单就上,我这把年纪了还怕什么!”“要拘留就拘留,我才不怕!”在释法说理无果后,法院决定对黄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令人意外的是,坐上去拘留所的警车还不到1分钟,黄某的态度便来了个180°急转弯。他火急火燎地说:“法官,不要拘留我,不要拘留我.我马上让家属把钱拿过来,我一次性交清执行款。”

在等待家属筹钱过程中,执行员问道:“你有钱为什么早不交出来?”“我以为法院判决可以不用理睬,这钱可以赖掉。现在知道法院执行是动真格的了。”黄某讪讪地回答。“判决书是有法律效力的,把判决书当一纸空文,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执行员严肃地说。

(温舒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