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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 首次将李光地家训族规写入判决书

2018-10-18 09:43: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8日讯   “李光地家训云:收敛约束,和顺谦卑,即对待家庭要有责任心,敢于担当,对待生活要明事理,讲究和睦。希望双方能珍惜十几年来建立的夫妻感情,各自反省,以包容心态解决家庭矛盾,共同营造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日前,安溪县法院审结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首次将李光地家训族规写入判决书,并当庭向双方当事人宣读。

黄某与廖某自由恋爱多年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共同生育三个孩子后,于2010年补办结婚登记。因廖某脾气暴躁,导致双方经常吵架,今年5月份,黄某向安溪法院起诉离婚,并独自离家外出打工。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婚姻基础好,婚后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夫妻感情并未真正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便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均未果。鉴于此,承办法官本着以家为本、以和为贵的理念,判决双方不准离婚,并在判决书中引入李光地家规,辅之以情真意切的语言进行说理,劝说双方互相包容,维护家庭和睦。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要服判息诉,共同经营好家庭生活。

“清康熙年间,官至文渊阁大学士的安溪湖头人李光地注重家风家教,亲自制定家训族规,并以身作则,垂范后世。李光地家训族规秉承儒家思想,蕴含丰富的团结和睦、诚信守法等法治文化,对安溪人影响深远,将其写入判决书就是想让生硬的法律条文与传统道德结合起来,达到教育感化、化解矛盾纠纷的效果。”承办此案的法官刘雅芬说。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郑炯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