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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检察职责 坚持司法为民

2018-10-19 11:29: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宁化县人民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谱写“枫桥经验”新篇章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9日讯  千年古县、客家祖地、红色摇篮,是宁化县为人熟知的三张名片,浓郁的人文气息让宁化这座小城散发着独特魅力。近年来,宁化县检察院积极响应三明市检察院构建司法为民“四梁八柱”打造三明检察“枫桥经验”的号召,立足当地实际,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司法理念,不断深化民生检察、生态检察、巡回检察和“互联网+”等检察服务,真诚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为服务宁化“一城四区”跨越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民生检察

守护群众点滴权益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以为这几千块打了水漂,没想到你们还能帮我要回来了,实在是太感谢了……”近日,在宁化县检察院大门前,石壁镇的张大娘为民事行政检察科的检察官们送上了一面鲜红的锦旗。

2010年3月,张大娘在去卖菜的路上被肇事人王某骑车撞伤,住院治疗期间共花费医疗费、护理费5200余元。王某在支付1600元后,就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张大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张大娘剩余医疗费3600余元。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该判决一直未执行到位。百般无奈的张大娘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宁化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经过调查,宁化县检察院发现王某确有履行能力而法院存在怠于执行的情况后,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监督法院执行到位。很快,法院冻结了王某的资金账户,张大娘拿到了应得的赔偿款。

“这种案件的案值虽然不大,但它点滴都关系着群众的利益,容不得我们半点马虎……”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张晓华说到。近年来,宁化县检察院着力服务保障民生做实事、求实效,坚持“有错必究”,持续加大民事执行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灵活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手段,规范审判执行和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2017年以来,该院民事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4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起,累计挽回经济利益2600余万元。

生态检察

保护群众生存环境

宁化地处东南林区的核心地带,森林覆盖面积常年保持70%以上,生态资源极其丰富。近年来,宁化县检察院一方面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破坏刑事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另一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牵头多部门搭建联动平台,初步形成了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力量优化整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体系。

今年3月,宁化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该县中沙乡金沙机砖厂在采矿许可证期到期后,企业关闭至今未依法对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针对这一现象,该院立即启动了对县域内关停机砖厂复垦情况专项行动,先后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12份,要求该局履行监督职责,督促12家已关闭机砖厂的法定代表人采取补植复绿、恢复原状等方式,全面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通过发挥生态检察监督作用,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宁化县保持着良好的宜居生态环境。2016年以来,宁化空气指数保持全省所有县级城市前列,入选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