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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方严打“套路贷”违法犯罪

2018-10-19 14:45: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陷阱让你越陷越深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9日讯  今年以来,我省各地多次召开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推进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主动向群众公开举报方式,但仍有诈骗团伙变着法子四处敛财。本期公安专刊特为大家揭秘“套路贷”,防患于未然。

“低利息、无抵押、无论资质、 快速放贷”,看似条件诱人、可解燃眉之急的小额借贷,却让借款人陷入环环相扣的还款“无底洞”。

借款1560元,1个月后被迫偿还10万元本息;借款20万元,3个月后却被骗走两套市值400余万元的房产; 借款6万元,半年后竟背上800余万元的巨债,为躲债辗转多个国家,8个多月不敢回家……

遭遇 “套路贷” 后,原本就不富裕的生活更是雪上之霜,更可能让你倾家荡产,悔之不及……

为避免更多人被套路、遭受经济损失,本报记者采访了福州市公安局鳌峰派出所民警许晓阳,为大家深度揭秘 “套路贷” 的常用作案手法。

“套路贷”常用的作案手法

第一步:寻找目标

谁是目标呢?许晓阳总结出两类人,分别是急需资金周转的商人以及急需用钱的在征信方面有瑕疵的普通民众。因为他们的征信、资质基本不符合银行借款条件,想要尽快借到钱,只能走非正规途径,那些披着小额贷款公司外壳的“套路贷”公司就成了他们的“救命稻草”。

这些“套路贷”团伙往往雇佣大批电话营销人员,采取“劳动密集型”工作模式,每天通过大量的电话外呼、分发小广告等,吸引目标自动上门。走在街上,车站、电线杆、围墙甚至是小区大门,都有“套路贷”小广告的身影;在微信、微博、网页中,“无需资质、无需抵押”“有车秒贷50万、有房秒贷100万”等触动借款欲望的广告词也屡见不鲜。无处不在的借款广告,不断刺激着人们的神经,就等着他们一不留神落入圈套。

今年8月31日,福鼎市公安局推毁一“套路贷”犯罪集团,抓获以温某龙为首的犯罪集团成员共43人。图为抓捕现场。

“套路贷”团伙不怕借款人还不上钱吗?许晓阳解释道:“他们不在乎你的借款资质不好、没有抵押物,只要你有自己正常的生活,他们就有无数种方式叫你还钱。即使出现部分坏账,相较于高额回报,他们几乎稳赚不赔。简单来说,有人上钩,就有钱赚。”

第二步:固定“合法”证据  签订阴阳合同、伪造银行流水

找小额公司借款的群众,大多急需用这笔钱。同时,很多受害者不明白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模式,所以他们大多会听从“套路贷”公司的指示,套路也正式开始。最主要的做法是“签订阴阳合同”和“伪造银行流水”。

签订阴阳合同,是指实际借款的额度和借条上写的额度不一致。许晓阳向记者举了近期破获的一个案例:家住福州的凌某于2017年6月向嘉沁公司的子公司东升公司借款,实际到手20.15万元,却签了22万元的借条,中间的差额1.85万元以“砍头息”“看点费”等费用为名被“套路贷”公司收取。

“大部分受害者以为这些费用是行规,而且他们着急用钱,就爽快签字了。”许晓阳介绍起受害者的受骗细节,向记者解释了受害者不质疑的原因。

签完合同还只是完成第一步,为“符合”法律程序,“套路贷”公司还要伪造银行流水。东升公司先把22万元打到凌某的银行卡中,然后让他去银行把钱取出来,留下银行取款的流水。随后,再让他把1.85万元现金给东升公司。由于是现金交款,无法留下证据,凌某的欠款依旧是22万元,即使他日后向法院起诉,有合同和银行流水互相印证。

除了“签订阴阳合同”和“伪造银行流水”这两种主要做法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做法。比如针对有房产的借款人,“套路贷”公司会让借款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把房子“网签”,因为这样房子就无法交易,主动权就在“套路贷”公司手里。例如上述案例中的凌某,被蒙蔽单方面签订了借款合同、收条、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并办理了房产交易委托公证、房产抵押登记等。由此,东升公司骗取了房产的买卖、收款等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