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莆田城厢检察院加强未检工作侧记

2018-10-22 09:27: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七彩星光”守护花朵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2日讯  “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让法制之光照亮每位青少年的成长道路。”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蔡茂金说。2016年,城厢区检察院未检科成立了“星光护航队”,创建了“七彩星光”维权工作法:红色严惩犯罪、蓝色保障权益、青色抚平创伤、紫色护航新生、橙色柔情司法、黄色引入社工、绿色综合预防。蔡茂金表示,“七彩星光”维权工作法的“红、黄、橙、绿、青、蓝、紫”代表检察职能的各个阶段,构建起打击与维权并重、服务与预防并举的青少年权益保障“检爱工程”。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未检科被福建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组委会评为2016-2017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打击维权并重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对连某依法提起公诉。经查,自2016年8月,连某多次诱骗醉酒的女性朋友至宾馆或出租房内,对9名被害人实施强奸或猥亵,并拍下猥亵视频。其中,多名被害女性为未成年人,且大部分女性因药效发作自始至终都不知道自己被连某性侵。

“查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是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点措施。”蔡茂金指出,城厢检察院一方面扩大未检科的受案范围,另一方面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实行归口办理,专门指定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检察官办理此类案件。两年来,该院共审查逮捕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9件12人,审查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9件13人,目前均已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从重处罚。其中,7件7人已作出有罪判决,另2件6人仍在审理中。

在严惩罪犯的同时,该院也不忘打击维权并重,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6月,一份不起诉决定圆了莆田男孩晓军(化名)的大学梦。16岁的晓军在陌生男子的指导下,趁快递员不注意将高仿手机与网购的正版手机掉包,随后以手机有裂痕拒收。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时,检察官发现晓军为高三学生,正在备战高考。综合考量后,该院对晓军做出了不起诉决定,并积极引入帮教,助晓军走回正道。

救济帮扶相辅

未检科立足检察职能,在打击施害者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对受害者援助救助工作。“检察官的救助真是雪中送炭,不仅使我克服了困难,并让我对生活重新抱有希望。”5月,小琴(化名)收到救助金时,对检察官连声感谢。去年10月,小琴被林某砸伤脑袋,没有钱做开颅手术医治。而林某家庭贫困,没有赔偿能力。该案承办检察官在第一时间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为小琴申请救助金,帮助其渡过难关。

这是城厢区检察院积极进行司法救济的典型缩影。

该院一方面与公安机关会签《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试行)》,在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中形成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落实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心理救助、司法救济、社会帮扶等机制,做到惩罚与扶助同时;另一方面对青少年及其监护人来信来访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处置、耐心解释、积极反馈。

“对施害者救济的同时,还需要考虑涉罪未成年人解决重新就读、就业问题,促其顺利回归社会。”蔡茂金说。林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该院附条件不起诉后,安置在福建复茂食品有限公司。因林某系单亲家庭出身,从小跟随母亲莺生活,长期母亲缺乏沟通交流,性格较为内向,法律意识薄弱,处理问题简单粗暴。为此,由经办检察官等组成的帮教小组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个体教育并组织其参加情绪管理类心理小组活动以及法律知识对对碰社区活动。考察期结束后,林某与母亲的交流多了,他表示要学习一门技能,找份工作,继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