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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样青春彰显使命担当

2018-10-23 13:44: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公诉科忠诚履职诠释公平正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3日讯  “我们受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身穿检察制服、胸前挂着检徽,神情庄重的公诉人,发出铿锵有力的声音,在庄严的法庭上久久回荡。

这是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公诉科新干警张宏麟第一次旁听前辈开庭时最难忘的一幕。他所在的这个公诉团队,平均年龄只有28岁,却成为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业务部门的中坚力量,先后获得“公诉案件优质单位”“南平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荣誉。

蔡艳敏是这个公诉队伍中为数不多的女公诉人。目前,她已入选由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联合组建的“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团。谈及她热衷于“老师”这个身份的缘由,不得不提及她办理的那个校园欺凌案件。

2016年1月30日晚上,建阳江滨路上有人大喊救命,求救者是17周岁的高中生小吴,而群殴他的则是昔日同窗小江及其叫来的4名朋友。很快,该案被移送建阳区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蔡艳敏接手该案后迅速审查,案情甚是简单,但是如何处理却让她犯了难。因为在案件办理期间,小江考上了大学,小江家人也多次到科室诉说难处,希望检察院对小江网开一面。然而,被害人家长因自家小孩被打而怒气冲天要求严惩。

为了挽救这名少年,首要任务就是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蔡艳敏一方面找到小江及其家长,让他们积极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另一方面,她则到被害人家中,以法律和温情去软化他们。最终被害人及其家人改变了态度,原谅小江的无知行为。检方也综合案件情况,对小江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让他安心求学。

案件办理本该到此,但考虑到该案中参与打人的还有4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公诉科联合团委、公安机关对4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了一场零距离警示教育座谈会,让参与者深刻反省自身错误,鼓励和引导他们加强学习。

座谈会上,一名家长无心的一句“其实这也是小孩子不懂事打打闹闹”,则让蔡艳敏突然意识到,很多人对校园欺凌存在误解甚至不当回事,没有意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过后,她和同事一道建议并策划深入学校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普法活动,由蔡艳敏主讲。这也成为她在担任“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团成员之前的一次次沉淀。

这个队伍的公诉人不止有柔情的一面,还有不屈不挠、严谨细致的办案态度。“嫌疑人父母亲刚刚在接访室里哭诉他们的儿子是冤枉的,一定要还他们儿子一个公道。”几年前,公诉科曾收到一起强奸案的案卷,控申科同事打来电话说,承办该案的办案组成员翻看案件材料,发现嫌疑人不认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事发时嫌疑人并未处于醉酒状态,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的性交易行为。

办案人员一方面就该案需要补充的证据列明补充侦查提纲,要求立即查找当场的证人补充询问、调取视频监控等证据;另一方面以被害人事发后的体内乙醇含量鉴定结果为基础,就关于饮酒后的乙醇峰值走向、持续时长等情况征求专家意见,评估被害人事发当时的醉酒程度。

办案组凭借逻辑严密、细致认真的审查,最终以被告人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在第一次庭审中,被告人面对公诉人出示的强有力证据仍负隅顽抗、矢口否认。为了进一步加强指控力度,公诉人决定尝试让被害人出庭作证,但此时被害人已因心存顾虑悄然离开。

公诉人通过多方打听得知被害人在杭州后,马不停蹄地赶往杭州。考虑到被害人对出庭有顾虑,公诉科特地安排一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女干警一同前往,在对被害人做了大量的法律解释、心理疏导工作后,被害人终于同意出庭作证。最终,被告人被认定有罪,得到应有的惩罚。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黄璧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