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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翔安检察院对一国企高管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8-10-24 10:29: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采用多媒体全面示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4日讯  日前,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苏飞涉嫌受贿罪案公开审理。翔安检察院派员出庭,运用了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将证据材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在法庭上清晰地展现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苏飞于2004年至2018年间,利用担任厦门中科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厦门翔安新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中标招投标项目以及项目的相关审批、验收,工程款的拨付等事项中给予帮助,先后分别收受6人送予的贿赂款共计705万元,另外还向一人索贿30万元。

翔安法院当庭宣判:李苏飞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所有受贿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该案是翔安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辖区首个监察委留置调查的受贿案,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清晰展现完整的证据链,翔安检察院检察官采用多媒体全面示证。开庭前,公诉人使用电子卷宗,将涉案的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证据配上文字说明制作成演示文稿,开庭时,进入示证、质证环节时,公诉人结合举证、质证提纲,将证据一一展示在法庭上,便于庭审人员与旁听人员更全面、直观地了解整个案件经过及事实,起到“一图胜千言”的效果。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徐鲁鹭)